從江縣事業(yè)單位2016年第二期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引進實施方案
為加強事業(yè)單位人才隊伍建設,提高人才隊伍素質,根據(jù)《黔東南州引進高層次人才暫行辦法》、《黔東南州引進急需緊缺人才暫行辦法》、《黔東南州人民政府關于黔東南州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和從江縣事業(yè)單位人才需求情況,經研究,2016年從江縣決定吸收引進第二期事業(yè)單位高層次人才18名、急需緊缺人才20名。為做好此次人才引進工作,特制定本引進實施方案。
一、組織領導
此次人才引進工作在中共黔東南州委組織部、黔東南州編委辦公室、黔東南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指導下,由縣組織、編制、人社部門統(tǒng)籌組織實施。
二、引進原則
引進工作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按照“公開、公正、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實行崗位公開、自愿申報、擇優(yōu)選拔的用人機制。
三、引才崗位
詳情見附件。
四、引進對象及條件
(一)引進對象及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8年1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中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以及急需緊缺專業(yè)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的應聘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及以下(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正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應聘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5周歲及以下(197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部分職位有年齡限制(詳見附件);
3.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崗位表中學歷條件明確為“全日制普通高!钡,均不含同等級及以上的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并具備擬報考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
4.身體條件符合黔人發(fā)〔2005〕4號、黔人社廳通〔2010〕181號、黔人社廳發(fā)〔2010〕64號等相關文件規(guī)定;
(二)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受過黨紀、行政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2.受刑事處分并在服刑期間的;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yǎng)的人員;
3.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
4.定向到具體行業(yè)或單位的應屆畢業(yè)生,截止報名時止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含參加2016年度計劃已簽約的);
5.黔東南州內機關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事業(yè)單位正式干部(工勤編制人員除外)及辭職未滿6個月的(計算時間截止當前報名時止);
6.其他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符合應聘條件的。
五、引進程序
此次人才引進按發(fā)布引進信息、報名、資格審查及面試(面談、專業(yè)測評)、體檢、考察、公示、審批聘用等程序進行。通過從江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congjiang.gov.cn/)發(fā)布引進的職位、數(shù)量、資格條件等有關情況。
本次引才信息發(fā)布唯一官方網站為從江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congjiang.gov.cn/)。
(一)報名
本次人才引進工作采取網上報名,報名不收取報名費。網上報名需進行資格初審。引才以用人單位為主,從江縣組織、編辦、人社等部門參與。
報考人員進入“黔東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gzqdn.lss.gov.cn/)”報名。網上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報考人員可在2016年8月29日9:00至8月31日17:00期間登錄“黔東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提交報考申請,并上傳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證件照(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小于20KB、JPG格式),上傳的照片應清晰可辨。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根據(jù)所報崗位要求,填寫《從江縣事業(yè)單位2016年第二期公開吸收引進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緊缺人才報名登記表》(以下簡稱《報名登記表》,附件三)。報名申請被接受后,系統(tǒng)會向報考人員反饋一個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查詢報考資格審查結果、網上確認、下載打印準考證等事項的重要依據(jù),請妥善保管。
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從江縣事業(yè)單位2016年第二期公開吸收引進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緊缺人才報名表》、《崗位一覽表》、《報名登記表》及誠信承諾書,如實提交和填寫本人有關信息和材料,并及時登錄報名系統(tǒng)查看詳細信息欄目中的審核狀態(tài),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不得再報考其他崗位。報考人員隱瞞真實信息和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的資格。
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應于2016年9月9日17:00前打印《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用于資格復審。報名時統(tǒng)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第二代,下同)。考生應準確留下聯(lián)系電話,并保持通訊暢通。所填寫的聯(lián)系電話如有變動,請及時與從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lián)系并告知新號碼,否則造成無法聯(lián)系而產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