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人限報考1個崗位;
2.嚴格按照崗位要求報名。個人條件與報考崗位要求不符的,成績無效,一切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3.報考者提供的聯(lián)系電話應準確無誤,確保能夠及時聯(lián)系;因提供錯誤聯(lián)系信息或關閉通訊工具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三、資格審查
(一)審查辦法
招考單位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包括職位要求條件和專業(yè)測試情況等,可通過查閱資料、面談、專業(yè)測試等辦法,按各職位擬聘用名額的6倍確定進入面試人選;若某職位報考者人數(shù)少于擬聘用名額的6倍,則該職位所有資格審查合格人員都列為面試人選。
(二)須提供的材料
報考者應提供材料原件供審查人員驗證,并留復印件(材料不齊的不接受報名)。
1.基本材料:本人報名表(附件3,需貼相片,提交原件)、身份證、落款時間為2016年9月1日以后的畢業(yè)生推薦表(函)(加蓋學!爱厴I(yè)生分配辦公室”或“學生就業(yè)指導中心”或“學生處”公章,研究生的推薦表加蓋“研究生院<處>”的公章亦可)、院系推薦意見(推薦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績單、崗位條件要求的其他詳細證明材料。
2.有下列情形的,均須按要求提供相應材料:
(1)考生須提供崗位相應層次的教師資格證,如不能提供的報考者,需做出書面保證能在畢業(yè)后1年內取得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2)留學歸國人員資格初審時需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尚未取得《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可以憑深圳市外國專家局出具的《出國留學人員資格臨時證明》接受資格初審;未畢業(yè)的,資格初審時必須提供就讀院校開具的在讀及畢業(yè)時間的證明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確認書;所有留學歸國人員通過考試、體檢和考察后,必須憑《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和《留學人員資格證明》辦理聘用手續(xù);
(3)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lián)合辦學的,按國內院校畢業(yè)生報考,資格初審時須提供國內院校出具相應的證明。屬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lián)合辦學取得國外學位的,辦理聘用手續(xù)時需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聯(lián)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
(4)軍隊院校地方班畢業(yè)生報考應屆畢業(yè)生崗位的,需提供就讀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證明。
3.其他要求
(1)報考者所提供的初審材料必須齊全且保證真實,如材料不齊或弄虛作假,取消報名資格,5年內不得參加深圳市公職人員招考。
(2)報考者須本人按時到現(xiàn)場進行報考和資格初審;
(3)資格審查只是對報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審查,最終以市區(qū)人力資源部門辦理聘用手續(xù)時審查結果為準。
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及通知書領取事宜在深圳南山教育信息網(wǎng)公布,入圍面試的考生須本人憑身份證原件到指定地點領取《深圳市南山區(qū)教育系統(tǒng)2016年面向應屆畢業(yè)生市外定點公開招聘專業(yè)技術崗位工作人員面試通知書》。入圍面試名單公告時間:
西南大學:2016年10月21日下午16:00以后
華南師范大學:2016年10月29日下午16:00以后
四、面試
(一)面試時間及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二)面試形式及面試組織
面試由南山區(qū)人力資源局負責組織,南山區(qū)教育局具體實施,面試的具體形式見面試通知書。
報考者本人憑面試通知書原件及身份證原件(兩證缺一不可)參加面試。
(三)成績公布:在考生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面試成績。
(四)面試合格線為60分。各崗位按1:3的比例依考生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筆試入圍人選,如面試合格的人數(shù)不足擬聘用名額的3倍則面試合格人員全部進入筆試。
入圍筆試人員名單及筆試通知書領取事宜在深圳南山教育信息網(wǎng)公布,入圍筆試的考生須本人憑身份證原件到指定地點領取《深圳市南山區(qū)教育系統(tǒng)2016年面向應屆畢業(yè)生市外定點公開招聘專業(yè)技術崗位工作人員筆試通知書》。筆試名單公告時間:
西南大學:2016年10月24日上午10:30以后
華南師范大學:2016年11月1日上午10:30以后
五、筆試
筆試委托深圳市考試院統(tǒng)一組織。考生憑本人筆試通知書和身份證(兩證缺一不可)參加筆試。筆試合格線由南山區(qū)人力資源局和南山區(qū)教育局統(tǒng)一劃定。南山區(qū)人力資源局和南山區(qū)教育局不組織或委托組織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訓。
(一)筆試科目及內容
此次招考的筆試為教育類,內容為教育學和心理學,筆試內容及大綱可登錄深圳市考試院網(wǎng)站查詢,或撥打電話:0755-88100099咨詢。深圳市考試院、南山區(qū)人力資源局和教育局不組織或委托組織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