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面試
面試由人社部門制定實施方案,經招聘領導組核準后組織實施。
(1)面試對象的確定。筆試成績達到及格線以上者,方可參加面試對象的確定。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招聘崗位分別排序,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面試人數(shù)未達1:3的,及格線以上人員為參加面試對象。若入圍成績最后一名出現(xiàn)并列,并列人員同時進入面試。
(2)面試命題和評分由招聘領導組委托有關專家組織進行。
(3)面試采取專業(yè)課試講的辦法進行。主要測試應聘者的專業(yè)知識和技能水平、臨場應變、語言表達、邏輯思維、課堂組織、協(xié)調解決等綜合素質。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及格線為60分。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擬聘資格。擬聘用人員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參加面試人數(shù)少于或等于招聘崗位數(shù),不能充分體現(xiàn)“競爭、擇優(yōu)”原則的招聘崗位,擬聘人員考試總成績須達到70分。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保留兩位小數(shù))。
面試成績與筆試成績權重相加為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最后一名出現(xiàn)并列,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如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均相同,則進行加試(面試);加試(面試)得分高低排序確定進入下個環(huán)節(jié)人選。
(4)面試考官的組成。為確保面試工作的公正、科學,擬分專業(yè)成立若干個考官組。每個考官組5人,由有關方面人員和專家組成,每個考官組設主考官1人,主持本組面試工作。
2016年山西省臨汾市曲沃縣教師招聘實施方案(30名) [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