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試目的
以《全日制義務教育漢語課程標準(實驗稿)》和《普通高中漢語課程標準》為依據,考查了解報考人員適應報考崗位教育教學所需要的漢語基礎知識和漢語應用能力。
二、考試范圍
(一)各學段內容比例
以新疆教育出版社2000年出版的九年義務教育初中和高中課本《漢語》教材為依據,主要考查掌握教材內容的情況,涉及教材中的字、詞、課文和練習中的內容;同時考查教育學的最基本知識(占20%)。初中、高中所占比例6∶4。
(二)考試能力要求
1.漢語基礎知識——拼寫、漢字、詞語的理解和掌握情況,簡單的語法知識。
2.漢語運用能力——閱讀理解能力、書面表達能力(包括作文能力的考查)。
三、考試形式、試卷結構
1.考試形式:閉卷,筆試。試卷的問卷與答卷分離;作答時,將答案寫在答卷上,寫在問卷上無效。
2.考試時間及分值:報考小學、初中教師崗位的考生,考試時間為150分鐘,試卷滿分為150分(其中綜合部分50分,學科專業(yè)知識100分);報考普通高中教師崗位的考生,考試時間為180分鐘,試卷滿分為170分(其中綜合部分50分,學科專業(yè)知識120分)。
3.試卷結構:由選擇題、閱讀理解、填空與簡答、書面表達與應用、作文〔分應用文、作文〕共五部分組成。題目類型與中國少數民族漢語水平等級考試(MHK)的題型基本相同。其中:
(1)選擇題為四選一的單項選擇題?疾槠匆、漢字、詞匯、語法等知識和應用能力。
(2)填空題和改錯句、造句等簡答題考查現代漢語知識和應用能力。
(3)閱讀理解主要考查對閱讀材料的理解能力和閱讀速度,也考查對所學詞語的掌握情況。具體要求包括:①理解閱讀材料的主要內容,獲取閱讀材料的主要信息和細節(jié);②把握和概括閱讀材料的主旨;③可以根據上下文合理推斷出閱讀材料中隱含的一些內容;④領會作者的態(tài)度、情感、語氣、傾向等;⑤把握具體語言環(huán)境中大綱規(guī)范內詞語的語音、語義和用法;⑥閱讀速度為150~190字/分鐘。
(4)“作文”主要考查書面表達能力。在這部分考試中,先是一篇常用應用文寫作要求,然后是根據提示要求或指定的話題作文。通過“句首語寫作”、“提示性寫作”等不同方式,提供某種寫作背景,要求根據所提供材料的具體內容情景或寫作提綱完成作文。具體要求是:①漢字書寫正確、字跡清楚,標點符號使用基本無誤;②用詞準確,基本沒有詞語和句法錯誤;③在句子連接、句意轉換上自然通順;④內容完整,字數在300字以上。
四、試卷難易度比例
容易題、稍難題、較難題比例8∶1∶1,其中,初中知識考查難度與初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持平;高中知識考查難度略高于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
五、命題基本要求
1.嚴格依據課程標準和考試說明所要求的能力水平和內容命題。
2.命題突出對基礎知識的理解和運用,注重對考生語言運用能力的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