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祁門縣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
為做好2017年祁門縣部分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人員工作,根據(jù)《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fā)<安徽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fā)〔2010〕78號)等規(guī)定,現(xiàn)就2017年祁門縣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yōu)聘用;
(三)堅持統(tǒng)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招聘計劃
經縣委、縣政府同意并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2017年祁門縣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92名(其中定向招聘“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崗位信息見招聘計劃崗位表),招聘計劃(崗位)等信息于5月19日起同時在祁門政務信息網(wǎng)(http://www.ahqimen.gov.cn/)、黃山市人事考試網(wǎng)(http://www.hsrskp.cn/)及相關媒體上統(tǒng)一發(fā)布。
三、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主要為國家承認學歷的應、歷屆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畢業(yè)生(其中部分崗位學歷放寬至中專及以上),以及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年齡條件”中“30周歲以下”為“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依此類推)!皥罂紬l件”中的工作經歷要求,按足年計算,截止時間為2017年6月30日。因工作單位變化而中斷時間的可以累計。在校學生在讀期間參加勤工儉學、實習等不視為工作經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本縣在編正式工作人員;
(三)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yè)生;
(四)現(xiàn)役軍人;
(五)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六)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七)新錄用公務員尚在試用期內的,以及在機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5年)的人員;
(八)法律規(guī)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網(wǎng)絡報名
報名采用網(wǎng)絡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網(wǎng)站為黃山市人事考試網(wǎng)。報名時間為2017年5月31日9:00至6月6日16:00,逾期不再補報。
報考人員登錄黃山市人事考試網(wǎng)進行報名,簽署“誠信承諾書”,填寫《祁門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尺寸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訊方式。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
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臨時身份證、軍人身份證、護照)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報考人員報名后至6月6日17:00前可隨時登錄黃山市人事考試網(wǎng)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審查。通過審查的,不得改報其他崗位;尚未審查或未通過審查的,在6月7日16:00之前可以改報其他崗位。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于6月8日16:00前登錄黃山市人事考試網(wǎng)按規(guī)定繳納統(tǒng)考筆試費用和報名確認(逾期未繳費的視為自行放棄)。
根據(jù)安徽省物價局、安徽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guī)定,按每人每科45元標準收取考試費用(兩科共計90元)。報考人員通過易寶支付平臺支付考試費用。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zhèn)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可以享受減免統(tǒng)考筆試費用的政策。此類人員報名后,先實行網(wǎng)上確認和網(wǎng)上繳費?忌2017年6月1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到祁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科辦理減免筆試考試費用的審核確認手續(xù)(地址:縣人社局西門口辦公區(qū)一樓)。辦理減免手續(xù)時,報考人員應攜帶以下證明材料: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zhèn)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上述人員均須同時提供能夠證明其與家庭所屬關系的相關證明材料(如戶口簿等)。
應聘同一崗位的人員,其報考人數(shù)與崗位招聘數(shù)的比例不低于3:1(其中,應聘30015、30047崗位的人員,其報考人數(shù)與崗位招聘數(shù)的比例不低于2:1),不足規(guī)定開考比例的,取消或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被取消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可于6月10日上午10:00—12:00改報其他崗位。
五、統(tǒng)一考試
2017年祁門縣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統(tǒng)一考試(筆試)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組織實施。
(一)筆試科目、內容
筆試分兩個科目:《公共基礎知識》、《申論》或《專業(yè)知識》(各崗位考試科目見公開招聘計劃(崗位)表)。筆試成績采用百分制計分法。
《公共基礎知識》主要內容:政治(含2017年1-5月重要時政)、經濟、法律、文學、自然、科技、省情市情等常識?偡100分。
《申論》主要內容:閱讀理解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決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偡100分。
《專業(yè)知識》主要內容:各招聘崗位應掌握的專業(yè)基礎知識?偡100分。
(二)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2017年6月18日(星期日)
上午8︰00—9︰30《公共基礎知識》,上午10︰10—12︰10《申論》或《專業(yè)知識》。
筆試地點:祁門縣城(詳見準考證)。
統(tǒng)考筆試合成成績:按《公共基礎知識》成績占50%、《申論》或《專業(yè)知識》成績占50%合成確定。計算時保留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小數(shù)點第三位四舍五入。
為確保新進人員基本素質,設定考試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報考人員的統(tǒng)考筆試合成成績及《公共基礎知識》成績均須達到50分及以上(含加分達50分),方可進入下一輪面試。考生有一科成績?yōu)?分或缺考的,取消進入下一輪面試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