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界市武陵源區(qū)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根據(jù)《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令第6號)、《湖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fā)〔2011〕45號)和《張家界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張人社發(fā)〔2014〕70號)等有關規(guī)定,經(jīng)區(qū)人社、區(qū)編制部門審核,報區(qū)人民政府同意并經(jīng)市人社局核準,武陵源區(qū)2017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教師,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武陵源區(qū)2017年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18名。各單位招聘崗位、招聘計劃、報考職位要求、筆試內容及分值、面試方式等詳見《張家界市武陵源區(qū)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計劃與職位表》(附件1)。報考職位要求中“以上”、“以下”均包括本層次要求。
本次公開招聘相關事宜可以通過以下指定官方網(wǎng)站查閱:
武陵源公眾信息網(wǎng)(www.zjjwly.gov.cn);
武陵源區(qū)人社局網(wǎng)
(http://www.zjjwly.gov.cn/dept/shbj/index.jhtml)。
二、招聘條件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1年6月4日至1999年6月4日期間出生,其他年齡以此類推)。招聘崗位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以該崗位報考職位要求的年齡為準;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備符合報考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報考人員的畢業(yè)證、留學歸國人員的學歷認證和報考職位要求的其他證書等須在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否則,不予聘用。
報考人員的學歷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對有疑義的國民教育學歷,以市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對有疑義的黨校學歷,以市委組織部協(xié)調相關業(yè)務主管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
報考人員的專業(yè)應嚴格按照畢業(yè)證書的專業(yè)填寫。所學專業(yè)已列入《2017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指導目錄》(附件2),但未列入報考職位要求專業(yè)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yè)未列入《2017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指導目錄》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審查認定。
7.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報考崗位有地域要求的,報考人員的戶籍在公告發(fā)布之日(2017年5月22日)或高考時應當在所要求的行政區(qū)域。
(二)不得報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的工作人員;
3.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事業(yè)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尚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4.現(xiàn)役軍人;
5.錄用、聘用后與服務單位約定的最低服務年限未滿的公務員、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6.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讀的學生不得報考,在讀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學歷報考,其他情形依此類推;
7.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員;
8.法律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此外,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以上服務期、辭退、最低服務年限等計算時間,均截止到2017年8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計算。
三、報考辦法
(一)報名方式、時間及流程
1.報名方式:采取現(xiàn)場報名、現(xiàn)場資格審查的方式進行,F(xiàn)場報名、現(xiàn)場資格審查的地點為張家界市武陵源區(qū)教育局三樓人事股。
2.報名及資格初審時間:2017年6月2日至6月4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
3.報名流程:
報考考生自行下載《張家界市武陵源區(qū)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一份(附件3)→在報名表上如實填寫個人信息(用黑色水筆手寫或打印)→粘貼個人照片(準備近期免冠一寸正面證件照2張,其中一張粘貼在報名表“照片”處,另一張背面寫上報名順序號和姓名后上交報名工作人員)→持填寫個人信息并粘貼好照片的報名表、報考職位要求中需提交的證件資料原件和復印件,由考生本人到武陵源區(qū)教育局三樓人事股進行報考資格初審→報考資格初審合格的,由負責資格初審的工作人員在報名表意見欄簽字確認、收取報名表及需提交的其他相關材料→報名成功。
(二)報名要求
每名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必須一致。凡重復或多報及報名與考試時使用身份證不一致者均予以取消考試資格。
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本公告及報考職位要求,準確、誠信報考,并對自己的選報負責,不得隨意棄考。
報考人員若對招聘崗位的報考職位要求有疑問的,請直接咨詢武陵源區(qū)教育局人事股(咨詢電話:0744—5613677)。
報考人員報名時提供的各種證件、資料及填寫的信息等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報考人員和有關單位、人員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實的,取消本次報考資格。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取消本次考試資格并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三)資格審查及注意事項
現(xiàn)場資格審查由武陵源區(qū)教育局負責,武陵源區(qū)人社局進行指導。資格審查應當成立3人以上的審查小組,嚴格按照招聘崗位的報考職位要求條件組織審查,查驗核實報考人員有關證書、證明等材料原件(材料原件應當復印存檔),并由負責審查的人員簽署明確的資格審查意見。嚴禁擅自變更條件進行審查,否則,依法追究資格審查人員的責任。
現(xiàn)場資格審查時,報考人員需當場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或全日制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報考職位要求的資格證書(具備教師資格認定條件,并已向相應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出申請,暫未獲得教師資格證書的報考人員,應提交由相應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出具的具備相應教師資格條件的證明材料,2017年8月31日前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不予聘用)和相關證明等材料原件。
資格審查包括報名時資格初審、面試前資格復審、聘用時資格終審,并貫穿考試聘用工作全過程。資格初審不合格,不得參加筆試;資格復審不合格,不得參加面試;資格終審不合格,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