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試方式:采取公共科目筆試、專業(yè)科目筆試的方式進行。
2、筆試內容:公共科目筆試參照《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fā)〈四川省中小學公開招聘教師教育公共基礎筆試和復習大綱〉的通知》(川人社發(fā)[2012]145號)進行命題和考試,卷面滿分為100分;專業(yè)科目筆試內容為招考崗位所涉及的學科知識,卷面滿分為100分。
3、成績計算:考試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50%+專業(yè)科目筆試成績×50%+政策性加分。
4、開考比例及崗位調整:以崗位計算,實際繳費成功人數(shù)與擬招聘人數(shù)之比不低于3:1方能開考。達不到這一要求的,相應調減或者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調減或取消情況將于筆試前在四川人事考試網(wǎng)以及通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通江教育網(wǎng)上向社會公布。取消崗位后涉及報考者所繳納的考務費用,通過網(wǎng)絡退回到報考者報名時繳費的銀行卡賬戶。
5、筆試時間:公共科目筆試:2012年8月25日上午9:00—11:00;專業(yè)科目筆試:2012年8月25日下午14:30—16:30。
(八)成績公布及查分。筆試成績(含政策性加分)于2012年8月27日前在通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通江教育網(wǎng)公布。考生對自己的筆試成績有疑問的,可于2012年8月28日17:30前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證、準考證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到通江縣教育局書面申請查分,按高考查分辦法進行,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結果于2012年8月29日前在通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通江教育網(wǎng)公布。
(九)資格復審。根據(jù)崗位招聘名額,按同崗位考生折合后的考試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從高分到低分按資格復審與招聘名額1.2:1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員(不足一名采取收尾法確定;最后一名成績相同者,一并納入資格復審)。因自動放棄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等出現(xiàn)的崗位缺額,一次性按同崗位考生折合后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各崗位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于2012年8月29日在通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通江教育網(wǎng)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2012年8月30日至8月31日在通江縣教育局進行資格復審。進入資格復審人員需攜帶本人《報考信息表》兩份(均張貼近期2寸同底免冠證件照片)、《人事考試誠信承諾書》、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不能在規(guī)定時間內一次性完整提供相關證件、證明等真實材料的,或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放棄復審資格;提供材料與報名信息不一致的,取消復審資格。
報考者在招聘期間(考試時除外)必須保持在網(wǎng)上填報信息時所留電話隨時通訊暢通,否則因通訊問題(如報考者聯(lián)系電話號碼留錯、所留電話無通訊信息、關機、停機、空號等)聯(lián)系不上的,視為自動放棄。
(十)體檢。按報考同崗位資格復審合格考生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對象。如最后一名考試總成績并列,按專業(yè)科目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排名;如專業(yè)科目考試成績還相同,確定學歷高者為體檢對象,如學歷還相同就從排名并列的人員中抽簽確定。體檢人員名單及體檢時間于2012年9月1日前在通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通江教育網(wǎng)公布。
體檢在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的項目和標準按照四川省教育廳《關于印發(fā)〈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號)規(guī)定的條件和四川省教育廳《關于調整〈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川教[2007]102號)執(zhí)行。乙肝項目檢測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wèi)生部《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入學
和就業(yè)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攜帶者入學和就業(yè)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2號)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初次體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體檢結果公布之日起2日內提出書面復檢申請,經(jīng)批準復檢一次。復檢由招聘單位指定到除原體檢醫(y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因體檢人員自動放棄或體檢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現(xiàn)的崗位缺額,按同崗位資格復審合格考生折合后的考試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體檢人員。若遞補一次后仍出現(xiàn)崗位空缺不再遞補。
(十一)考察。體檢合格者,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對其進行綜合考察和政審,確定擬聘人員名單。
(十二)公示?荚、體檢、考察合格者由縣招聘領導小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通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通江縣教育網(wǎng)上公示7個工作日。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聘用人員資格,不再予以審核確認。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十三)聘用。經(jīng)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按照同崗位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的先后順序,由考生依次選擇設崗學校(設崗學校名單于2012年8月25日前在通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通江教育網(wǎng)上公布)。不按時參加選擇設崗學校的,視為自動放棄。被聘用的人員在現(xiàn)聘用崗位上工作期限不得低于6年(含試用期)。
四、紀律與監(jiān)督
為增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縣紀檢、監(jiān)察、保密部門對招聘工作實施全程監(jiān)督,對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并查實,要嚴格追究當事人和有關領導的責任。同時,接受輿論監(jiān)督和社會監(jiān)督。
公開招聘過程中有關調整、補充、提示等事項,將通過通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通江教育網(wǎng)予以公告。
本公告由通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通江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通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27—7224001
通江縣教育局:0827—7221566
查詢網(wǎng)址
通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http://www.sctjrsj.gov.cn
通江縣教育局網(wǎng)站:http://www.sctjedu.net
附件:通江縣2012年公開招聘農村中小學教師崗位及條件一覽表.xls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