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小學:
因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公開選聘部分小學教師進城任教,現(xiàn)將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聘學科及職數(shù)
小學語文、小學數(shù)學、小學英語、小學科學、小學體育,具體選聘職數(shù)根據(jù)城區(qū)小學實際需求另行確定。
二、選聘對象
1.在農村學校任教,符合進城選聘條件的小學教師;
2.人事關系在農村,在縣城學校任教(頂崗)的小學教師。
三、選聘條件
(一)教師進城任教選聘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堅持黨的基本路線,熱愛祖國;忠誠人民的教育事業(yè),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素質教育,敬業(yè)愛崗,為人師表;認真學習政治理論和業(yè)務知識,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2.教育教學水平較高、效果較明顯;
3.大專及以上學歷,報考學科與近兩年任教學科一致(學歷以畢業(yè)證書為準);語文學科(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普通話二甲及以上;
4.(1)近兩學年度考核稱職以上(2011學年度考核成績位居全?己巳藬(shù)前60%范圍內;(2)在農村任教(實際任教年限)滿三年(平調人員在新任學校工作滿三年,因工作需要由教育局安排平調的不受此項限制),并有一年及以上班主任經歷。
5.身體健康,能勝任正常的教學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參加進城選聘:
1.近三年來受過行政記過及以上、黨內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的(2009年8月以來,以發(fā)文時間為準);或有參與賭博等有損師德形象行為者;
2.近三年在教師進城考試考核、職稱評審、評優(yōu)評先等活動中提供假證明、假材料、弄虛作假的。
四、報名
報名時間:2012年7月30日;報名地點:縣教育局人事科。報名時請攜帶畢業(yè)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獲獎證書等相關材料。
五、選聘辦法
選聘采取筆試、面試、教學業(yè)績和考察加分相結合的辦法,具體由縣教育局人事科統(tǒng)一組織實施。
(一)筆試
筆試時間與地點另行通知。
凡要求進城選調的農村小學教師,統(tǒng)一參加由教育局組織的理論考試。根據(jù)學科選聘職數(shù),按筆試成績1:2的比例(選聘崗位職數(shù)與報名人數(shù)比例不足1:2時將酌情核減或取消選聘職數(shù))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如果城區(qū)小學某學科沒有空缺崗位與之相對應的學科將不進行面試),筆試成績滿分100分,按20%計入總分。
(二)面試
面試時間與地點另行通知
1.面試形式為模擬課堂,模擬課堂成績滿分100分,按40%計入總分。
2.體育學科除模擬課堂外,還需進行專業(yè)技能測試,專業(yè)技能測試成績滿分100分,按30%計入總分。
(三)教學業(yè)績
按2010學年和2011學年監(jiān)控考試T綜合總分的平均值計算(任教多班級者,取其平均分)成績,滿分100分,按30%計入總分(其中體育學科不計教學業(yè)績分數(shù))。
(四)考察
主要包括年度考核、綜合先進、教科研和教齡等方面,其成績滿分為10分,全部計入總分?疾靸热萑缦拢
1.近三年年度考核:優(yōu)秀的每年加0.5分(最高加1分)。(同一年被評為縣級先進的,縣級先進不同時加分)
2.綜合性先進與榮譽稱號(同一年份不累計加分,取其單項最高分):
獲市、縣級綜合性先進分別加1.5、0.5分;評為市教壇新秀加1.5分;市教壇新苗、縣教壇新秀加1分;縣教壇新苗加0.8分(最高加3分);
3.教科研類(除課題以外的獲獎必須與選調學科相一致):
(1)2009年8月以來由縣級及以上教研機構統(tǒng)一組織評選的優(yōu)質課,獲市、縣級分別加2、1分(最高加2分)。
(2)2009年8月以來教學論文獲省、市、縣級獎,分別加1.8、1.2、0.8分;課題獲省、市、縣級獎分別加2、1.5、1分(最高加2分)。
(具體獲獎等級與課題參與情況計分參照職稱評定計算辦法)
4.其它類加分:
農村實際任教年限:每滿一年得0.2分,滿分為2分。
六、公示選聘對象
縣教育局根據(jù)筆試、面試、教學業(yè)績和考察加分等項的綜合成績(成績折算均保留二位小數(shù)),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選聘進城對象,并予以公示名單。
七、收費標準:
根據(jù)浙財綜字〔2007〕7號文件有關收費標準執(zhí)行。
云和縣教育局
2012年7月23日
附件1:2012年農村小學教師進城選聘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