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吉林長春工程技術師范學院招聘公告【1人】
根據學校發(fā)展建設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名,現(xiàn)將崗位及聘用條件公布如下:
一、招聘崗位
電氣工程學院專任教師兼任教學秘書。
二、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guī);
3.遵守紀律、品行端正;
4.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35周歲以下(1983年11月30日至2000年11月30日期間出生)。獲得博士研究生學歷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
(二)崗位條件
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2019年應屆畢業(yè)生應于2019年7月底前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
碩士研究生為電工理論與新技術、電力電子與電力傳動、電力系統(tǒng)及其自動化、高電壓與絕緣技術、控制科學與工程等相關專業(yè),本科為全日制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自動化專業(yè)。初始學歷應為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計劃內,且原則上要求本科或碩士至少有一段學習經歷畢業(yè)于985、211重點院校。同等條件下博士學歷人員優(yōu)先考慮。
三、相關待遇
聘用人員與在編在崗人員享有同等待遇。比照事業(yè)編制人員發(fā)放工資,繳納五險一金。
四、報名方式
1.時間:2018年12月5日——12月7日
2.聯(lián)系人:李云云
3.咨詢電話:0431-86908045
4.有意向報名的人員請將本人相關證明材料交到學校人事處(行政樓202)。
(1)報名表(見附件)
(2)各階段畢業(yè)證、學位證、成績單復印件一份
(3)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4)有工作經歷的提供在職證明
五、資格審查
由人事處依據招聘崗位設置的條件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結果現(xiàn)場確認。其中,專業(yè)條件主要依據教育部門專業(yè)目錄審核,專業(yè)目錄未涵蓋的專業(yè),根據實際情況由有關方面共同研究確認。
資格條件復審時,面試人員應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畢業(yè)證、學歷學位證(未頒發(fā)學歷學位證的,持就業(yè)指導部門簽署意見的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及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經復審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人選資格。資格復審時間由人事處通知。
六、招聘考試
(一)開考比例
本崗位考試設置開考比例,報名人數(shù)滿足1:3方可開展面試考核工作。
(二)考核方式
考試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實行百分制,當場打分,滿分100分,及格線為60分。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由人事處另行通知。
七、體檢及考察
按招聘崗位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到學校指定的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合格者,學校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擬任崗位資格等情況進行考察。
八、公示
體檢、考察合格人員為本次招聘的擬聘人選,擬聘人選在學校人事處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3個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學校按程序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簽訂三年期勞動合同。
此公告如有未盡事宜,由學校人事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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