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福建泉州市惠安縣專項招聘教師公告【12人】
根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規(guī)定及《關于做好2019年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閩教師〔2018〕96號),結合教學工作需要,惠安縣教育局決定組織學校專項公開招聘教師工作,制定具體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及資格要求
詳見《2019年惠安縣專項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條件、要求及對象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熱愛教育事業(yè);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業(yè)奉獻精神;
4.身體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師招考身體條件;
5.取得與招聘崗位相一致的教師資格證;
6.符合招聘崗位的各項資格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①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②在近三年內被認定有人事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執(zhí)行人查詢平臺查詢有失信記錄的人員;④現役軍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⑥服務年限不滿2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下同),或招考時要求服務期且服務期未滿的公務員,或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⑦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
報考人員在報名時不是公務員,但在報名之后、聘用之前成為試用期內公務員的,取消其本次考試或聘用資格。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在職人員報考時應征得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的同意。
(二)具體條件及要求
1.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學歷”,是指報考人員通過參加國家統(tǒng)一招生考試,錄取于經教育部批準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資格且執(zhí)行國家普通高等教育統(tǒng)一招生計劃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學計劃完成學業(yè)后所取得的國家承認的學歷。
持香港、澳門地區(qū)或國外學歷(位)報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學歷學位認證書》、《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證明。學歷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可登陸中國留學網(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2.報考人員取得的學歷須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詢認證。招聘崗位有學位要求的,報考人員取得的學位須在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詢認證。
根據福建省教育廳、財政廳、物價局、人事廳、發(fā)改委《關于在全省高校畢業(yè)生中試行“雙學位”、“雙專業(yè)”教育的意見》(閩教高〔2009〕9號),經修讀達到畢業(yè)條件并獲得“雙學位”、“雙專業(yè)”證書的報考者,由省教育廳進行省內統(tǒng)一電子注冊,在本省范圍內承認其學歷、學位。此類報考人員的“雙學位”、“雙專業(yè)”所對應的學歷學位,須在福建省“雙學位”、“雙專業(yè)”畢業(yè)生學位證書畢業(yè)證書信息查詢平臺(http://jyt.fujian.gov.cn/wsbs/bmcx/sxwszy/)電子注冊并可進行查驗。
特別說明:福建省教育廳網站“輔修專業(yè)”便捷查詢窗口(http://jyt.fujian.gov.cn/wsbs/bmcx/fxzy/)電子注冊的輔修專業(yè)證書,不作為報考崗位所需專業(yè)對應的學歷和學位的查詢依據。
3.招聘崗位專業(yè)要求設置為具體專業(yè)名稱的,所學專業(yè)與所列專業(yè)一致者方可報考;專業(yè)要求中的“××類”,以《福建省機關事業(yè)單位招考專業(yè)指導目錄(2019年)》中“××類”所列專業(yè)的人員方可報考。報考人員專業(yè)的確認,以畢業(yè)證書所署的專業(yè)為準。
4.2019屆應屆畢業(yè)生的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普通話等級證書、畢業(yè)生就業(yè)報到證等相關證書及其他報考人員的教師資格證書最遲須于2019年8月31日前提供;其他相關資格證書取得以及相關資歷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19年3月10日。
(三)招聘對象
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且年齡不超過35周歲(即1983年3月10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方式及報名
(一)現場報名時間、地點、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方式
報名時間:4月8日至4月12日
報名地點:惠安縣教育局人事股304室
聯(lián)系人:郭老師、張老師
聯(lián)系方式:0595-87394096
(二)現場確認所需材料
1.《惠安縣專項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附件2,用
A4紙打印,并貼上近期一寸免冠相片,一式2份);
2.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及教師資格證(應屆畢業(yè)生暫未發(fā)放的由所在學校提供可取得有關證書的證明,但8月31日前必須提供所有原件,否則不予聘用)原件及復印件;
3.未就業(yè)畢業(yè)生應提供就業(yè)報到證;
4.在職人員提供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5.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報考資格審查
根據招聘條件與報考人員提供的材料進行資格初審,初審合格者確定為面試對象,由惠安縣教育局通知考生參加面試。資格條件的最終確認以聘用階段的復核結果為準。
(四)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若提供虛假報考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對弄虛作假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2.報考人員所填寫的聯(lián)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因聯(lián)系方式有誤而影響招聘考試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負責。
四、加分手續(xù)辦理
符合省、市有關事業(yè)單位筆試加分政策規(guī)定考生應于4月8日至4月12日上班時間向惠安縣教育局提交相關材料,辦理加分申請手續(xù)。申請加分所需材料等具體事宜將在惠安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另行發(fā)布,請相關人員及時予以關注。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包括:
1.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廳《關于轉發(f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的通知》(閩人發(fā)〔2006〕10號)、《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大學生士兵優(yōu)待工作的通知》(閩政辦〔2013〕87號)規(guī)定的加分條件的退役士兵、退役運動員等。
2.符合《福建省公務員局福建省人力資源開發(fā)辦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完善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yè)生有關就業(yè)政策的通知》(閩人發(fā)〔2009〕221號)規(guī)定的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服務基層高校畢業(yè)生。
3.參加由各縣(市、區(qū))黨委組織部門統(tǒng)一組織的“村村社社有大學生”計劃,并符合《中共泉州市委辦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實施“村村社社有大學生”計劃的意見》(泉委辦〔2007〕68號)規(guī)定的服務期滿三年且考核合格的村務(社區(qū))專職工作者。
曾通過享受各類優(yōu)惠政策待遇被錄(聘)用為公務員或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各類報考人員,不再享受加分優(yōu)惠政策。除閩人發(fā)〔2006〕10號、閩政辦〔2013〕87號規(guī)定可以累加計算的加分項目外,報考人員若同時具備多項不同加分資格條件的,取加分分值較高的項目予以加分。
加分人員名單將在惠安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示。加分分值計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面試成績,考生綜合成績及排名以加分后為準。
五、考試
擬招聘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應達到1:3方可開考,未達到1:3的原則上應減少崗位招聘人數或取消崗位的招聘計劃。情況特殊的,由縣教育局商縣人社局研究后報市人社局同意方可開考。
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請考生及時關注惠安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相關通知。
面試主要測試應考對象的專業(yè)知識和業(yè)務能力等,采取片段教學、現場問答等形式進行?荚嚨木唧w形式、內容和時間等由惠安縣教育局另行通知。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片段教學占70%、現場問答占30%),面試合格線為60分,若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招聘計劃數的崗位,考生面試成績必須達到70分以上方為合格。綜合成績=面試成績+加分。
考官由7人及以上組成,采取去掉一個最高分、一個最低分,取平均分數的方法確定報考者的面試分數。面試成績需達到合格分數線的考生方可確定為體檢、考察對象。
面試成績在惠安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
六、體檢與考核
(一)體檢
1.體檢對象的確定。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數,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選。
2.體檢標準。體檢按《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2018年修訂)》的標準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報考人員,可在接到體檢結論的7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檢1次,復檢醫(yī)院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指定,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棄權的,可按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女性報考者因懷孕需申請延期體檢的,應提供懷孕的醫(yī)學證明并與招聘單位約定延緩體檢的最長期限
(二)考核
采取查閱檔案、學歷學位等資格條件驗證、計生綜治情況調查、信用情況調查等方式對體檢合格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以及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并對報考資格進行復查。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與聘用
1.考核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惠安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滿不影響聘用的,經政府人事行政部門核準后,由用人單位按有關規(guī)定與考生簽訂聘用合同,實行為期五年的最低服務年限(含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轉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2.擬聘用的考生,對應其所報考的學科崗位,按綜合成績高分到低分的原則,依次選擇任教學校。若同一崗位擬聘用人選有2個及以上報考人員綜合成績相同,取片段教學原始成績高者優(yōu)先選崗。若片段教學原始成績也相同,則加試一場面試,加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選崗。每位擬聘考生僅選一次,任教學校選擇確定后一律不得更改。
七、其他事項
(一)本次招聘公告通過泉州市人社局、教育局網站和惠安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發(fā)布。招聘后續(xù)相關信息,報考人員應及時關注惠安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相關信息。
(二)擬聘用人員實行為期五年的最低服務年限(含試用期),最低服務年限內不允許通過調動方式調離所在學校或單位。
(三)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嚴格遵守保密規(guī)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試紀律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35號令)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編制、人事部門的指導和監(jiān)督。監(jiān)督電話:0595-87392502、87257300。
(四)本通告未盡事宜由惠安縣招聘新任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咨詢電話:87387040、87394096。
附件下載>>>
惠安縣教育局
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