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蘇省如皋中學招聘教師公告【1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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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更好地選拔優(yōu)秀適崗人才,優(yōu)化教師隊伍結構,提升教育教學質量,經(jīng)如皋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如皋市人社局)審核、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南通市人社局)核準,2019年底江蘇省如皋中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12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齡在18周歲至35周歲以下(1984年11月至2001年11月期間出生)。
3.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
4.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江蘇省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5.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具有與招聘崗位相適應的職業(yè)素養(yǎng)和實踐能力,能勝任應聘崗位工作。
6.招聘對象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國家和省另有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事業(yè)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不得應聘。
二、招聘崗位
具體的招聘崗位、人數(shù)、資格條件等詳見《2019年下半年江蘇省如皋中學公開招聘教師崗位簡介表》(附件)。在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rsj.nantong.gov.cn)、如皋市人民政府網(wǎng)站市人社局網(wǎng)頁(www.rugao.gov.cn/rgsrsj/xxgk/xxgk.html)和如皋教育信息網(wǎng)(www.rgjyxx.net)公告。
三、報名方法
(一)報名程序
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均通過報名系統(tǒng)進行。
1.報名網(wǎng)址。如皋市人事考試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rgrsks.rugao.gov.cn)
2.報名、照片上傳時間。2019年11月26日09:00~12月05日17:00。
3.資格初審。資格初審時間為2019年11月26日09:00~12月06日17:00。
資格初審負責單位為如皋中學和如皋市教育局,依據(jù)應聘人員通過報名系統(tǒng)提交的報名信息資料,對應聘人員的應聘資格進行初步審查。資格初審負責單位對應聘人員填報的信息有疑義的,應注明缺失或需補充的內容,并要求應聘人員完善補充,也可要求應聘人員提交有關佐證材料。報名時間截止后或資格初審通過后,均不得更改報名信息。資格初審通過的,資格初審負責單位應及時留存應聘人員的報名信息資料,供對應聘人員的應聘資格復審確認時核對。
4.信息查詢。應聘人員網(wǎng)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可從報名系統(tǒng)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
資格未初審或資格初審未通過的,在報名時間截止前可以改報符合報考條件的其他崗位。
5.繳費確認。繳費時間為2019年11月26日09:00~12月07日17:00。
根據(jù)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明確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考試收費政策的通知》(通價費[2008]52號)規(guī)定,應聘人員在資格初審通過后須通過報名系統(tǒng)繳納筆試費用100元/人,在規(guī)定時間內沒有進行繳費確認的應聘人員,視為報名未成功。
6.招聘崗位變更事宜。報名結束后,報名成功人數(shù)與崗位招聘人數(shù)達到規(guī)定比例方可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則相應核減該崗位的招聘人數(shù),直至取消該招聘崗位。核減或取消崗位情況在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如皋市人民政府網(wǎng)站如皋市人社局網(wǎng)頁和如皋教育信息網(wǎng)公告。
報名結束后,招聘崗位被取消的報名成功人員,可通過報名系統(tǒng)改報符合本公告報考條件的其他崗位,改報名時間:2019年12月09日14︰00~17︰00。
7.準考證打印。準考證打印通過報名系統(tǒng)進行。報名成功人員,請于2019年12月10日09:00至12月13日17:00登錄如皋人事考試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下載并打印準考證。逾期責任自負。打印中如遇有問題,請與如皋市人事考試中心聯(lián)系解決。聯(lián)系電話:0513-87650432。
(二)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應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并按崗位要求和網(wǎng)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所填信息應與本人所持有效證件保持一致),提交的報名材料應當真實、合法、準確、有效。
2.應聘人員照片上傳應為本人近期免冠電子照片(正面二寸(34×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3.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名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且必須與考場使用身份證一致。
4.應聘人員網(wǎng)上填報信息與真實情況不一致、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等,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即取消應聘資格或聘用資格。被取消資格的應聘人員,可以向作出決定的部門進行陳述、申辯。
5.報考人員與事業(y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與該單位負責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關系的崗位。從事公開招聘工作的負責人員及其工作人員與報考人員有上述親屬關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響招聘公正性的,應當實行回避。
四、考試、資格復審
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形式,由如皋市人社局和如皋市教育局組織實施。
(一)筆試
1.筆試內容: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30%)和報考崗位應具備的專業(yè)知識(70%)?荚嚥恢付ù缶V和教材。
2.筆試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考生憑身份證、準考證在規(guī)定的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筆試。
3.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線。
筆試成績和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資格復審事宜等在如皋教育信息網(wǎng)公告。
(二)資格復審
為確認應聘人員的應聘資格,在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負責單位為如皋市教育局。
1.資格復審對象。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人數(shù)的3倍確定資格復審人員(末位同分的,一并進入資格復審。下同);不足3倍的,按實確定。
2.時間、地點。資格復審的具體時間、地點、注意事項等事宜,由資格復審負責單位通知考生。
資格復審人員應攜帶報名相關材料,在規(guī)定時間、地點交資格復審負責單位進行資格復審。逾期視為自動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