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職位不要求面試的,以筆試成績(含政策性加分)為考試總成績;招聘職位要求面試的,考試總成績?yōu)?00分,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
(五)加分
參加“三支一扶計劃”、“服務社區(qū)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當年服務行將期滿考核合格和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yè)生報考我縣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崗位(不包括專門崗位)的,筆試成績達到設置的合格線后按現(xiàn)行規(guī)定享受筆試加分政策。
符合加分條件的對象須在2020年4月30日前將《福建省高校畢業(yè)生服務基層項目證書》(其中當年服務行將期滿考核合格的由主管部門出具證明材料)提交我縣教育局人事股審核,并填寫加分申請表,逾期不予受理。
六、聘用辦法和工作安排
(一)體檢考核對象確定辦法
1.招聘職位的考試方式包含筆試和面試的,根據(jù)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職位招聘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如遇總成績相同的,面試成績高者確定為體檢考核對象;面試成績又相同的,筆試成績中專業(yè)知識考試成績高者確定為體檢考核對象。
2.招聘職位的考試方式只筆試的,在筆試合格線內,根據(jù)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職位招聘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如遇筆試成績相同的,專業(yè)知識考試成績高者確定為體檢考核對象;如遇專業(yè)知識考試成績相同的,加試一場面試,面試成績高者確定為體檢考核對象。
3.體檢考核對象遞補。因故放棄資格的、經(jīng)資格復審不符合條件(僅指招聘職位只要求筆試的人員)產生的空額,在相應崗位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1)第一輪招聘結束至第二輪補充招聘公告發(fā)布當日之前(不含當日,下同),在該崗位第一輪符合條件的招聘對象中確定遞補對象。(2)第二輪補充招聘公告發(fā)布之日至簽訂聘用合同當日之前,在該崗位第二輪補充招聘符合條件的人員中確定遞補對象;若該崗位第二輪補充招聘無遞補對象或無此招聘崗位,則在第一輪招聘且符合條件的招聘對象中確定遞補對象;按以上規(guī)則遞補后無法完成招聘計劃的,按第二條要求轉入其他崗位。(3)與縣教育局簽訂合同之后,因棄權等原因產生的空缺崗位不再進行遞補。
(二)聘用辦法及有關要求
1.聘用辦法
經(jīng)體檢考核合格的聘用對象與縣教育局簽訂聘用合同,在縣教育局制定的崗位設置表提供的任教學校內,按學科(同一學科不區(qū)分報考崗位)、考試總成績(含政策加分)從高到低的順序自主選擇任教學校;公費師范畢業(yè)生的崗位單獨設定。
2.有關要求
根據(jù)《中共長汀縣委辦公室長汀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重新印發(fā)<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干部調動工作的辦法>的通知》(汀委辦〔2019〕91號)精神,新聘用教師在長汀縣教育局所屬農村學校服務必須滿5年,其中在入編時學校服務必須滿3年。5年內,不得申請參加城區(qū)學校交流或城區(qū)缺額教師遴選;農村學校服務滿3年后,可申請在農村學校之間流動。
(三)工作安排
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安排在長汀縣教育局所屬農村小學、幼兒園(小學附設幼兒班)任教,長汀縣特殊教育學校新任教師安排在長汀縣特殊教育學樣任教。
七、注意事項
(一)公開招聘采取第一輪招聘和補充招聘的方式進行,應聘者在每輪招聘中只能報考1個崗位。
第一輪公開招聘和遞補結束后,未完成招聘計劃的崗位將進行第二輪補充招聘。已參加全省統(tǒng)一筆試且第一輪未被聘用的應聘者,可登錄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報名系統(tǒng)進行補充招聘報名,每位應聘者可報考1個崗位,已被聘用或擬聘用的不得參加補充招聘。補充招聘按照第一輪公開招聘的程序進行。
(二)報考對象應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提供信息不準確或有虛假行為而造成無法參加考試和審核不通過的,由應聘者本人承擔責任后果。凡弄虛作假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予以處理。
(三)報考對象應提供準確的聯(lián)系電話,開通短信功能并保持暢通,通知將以短信形式發(fā)送,無法聯(lián)系所造成影響招聘的后果由應聘者自行負責。
(四)有關通知、公示將在“中國·長汀”政府網(wǎng)(http://www.changting.gov.cn/)公告。
附件:長汀縣2020年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職位表.xls
長汀縣教育局
中共長汀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長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