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申請人應按照教師資格認定的相應學歷要求,確定申請的教師資格種類。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的申請人確定任教學科須與報考專業(yè)相同。
5.申請人應根據網報系統(tǒng)提示如實完整填報申請信息,并上傳近期免冠1寸電子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200K,與粘貼在資格證書上的照片同版)。
(二)現場確認
1.網上申報完成后,申請人按規(guī)定時間和地點攜帶相關材料到芒市教育體育局組織人事和師資工作股(四樓)進行現場審核確認,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德宏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申請人(以班級為單位):6月22日至7月9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17:30)。
德宏職業(yè)學院申請人(以班級為單位):7月10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17:30)。
社會申請人:7月13日至7月15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17:30)。
2.申請人須提交的材料。
(1)二代身份證(需在有效期內)原件。
(2)學歷證書原件。港澳臺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國外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
對于網報系統(tǒng)無法直接比對驗證的學歷(中等職業(yè)學校學歷除外),申請人須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在學信網在線申請),否則視為不合格學歷,將不予受理。
(3)《云南省申請教師資格認定人員體檢表》原件(見附件)。
(4)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
(5)《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由申請人在中國教育考試網上自行打印)。
(6)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證件照片1張(與網報上傳相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寫明姓名、身份證號)。
(7)戶籍證明或居住證明:
戶籍地申請認定:提交本人戶口本或集體戶口證明原件;
居住地申請認定:提交有效的居住證原件;
就讀學校所在地申請認定:提交注冊信息完整的學生證原件;
轄區(qū)內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提供所屬部隊或單位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
注:申請人在進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時,所需材料凡經網報系統(tǒng)電子信息校驗通過的,不再提交紙質材料。此處所指的紙質材料包括學歷證明、國考合格證明、普通話水平等級測試合格證明原件和復印件等;校驗不通過及其它系統(tǒng)暫無法校驗的材料則需提供相關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
(三)認定和領取證書
現場確認審核工作后,將依據審核情況做出認定結論,并為符合認定條件的申請人制發(fā)教師資格證書。證書預計領取時間:8月10日至8月23日(如遇調整另行公告)。
(四)認定機構咨詢電話
芒市教育體育局人事和師資工作股:3028685
三、其他事項
(一)申請人須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網上申報和現場審核等程序,因錯過申報時間、選錯認定機構或現場確認點、申報信息有誤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申報工作的,認定機構將不能再受理并認定,由此導致的后果、責任由申請人自己承擔。
(二)申請人應如實提交相關材料,故意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的,將依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罰。
芒市教育體育局
202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