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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資格審查
本人須攜帶居民身份證、教師資格證、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報名資格審核表到現(xiàn)場報名。其它如普通話證書、計算機應用等級證書、求職簡歷、工作或學習期間的各種榮譽證書可作為參考材料。由街道招聘領導小組審核材料后確定報考資格。
(二)組織考核
1.考核時間:8月底前魏村街道組織人事部門、行政審批局統(tǒng)一對資格審查合格者進行考核,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2.考核地點:常州市新北區(qū)孝都幼兒園(乘車方式:18路、36路至魏村派出所站下車往前走300米即到)。
3.開考比例:本次招聘開考比例為1:2,資格審核結束后,未達到開考比例則將按規(guī)定核減招聘計劃。
(三)考核項目
1.理論考試(30分):時間為2小時,內容包括教育學、心理學、幼兒教育指導綱要、幼兒園工作規(guī)程、3-6歲兒童學習與發(fā)展指南、幼兒園教師專業(yè)標準、幼兒教師應知應會知識以及相關案例分析。
2.技能考核(50分):舞蹈、特長展示內容可提前準備,其余考核項目當場抽簽決定。
(1)命題繪畫(20分):1小時內完成,蠟筆或水粉,畫種不限,提供畫紙,其余繪畫用品自備;
(2)自彈自唱(10分):現(xiàn)場抽取曲譜(內容為兒童歌曲),準備5分鐘,正式彈唱2遍(3分鐘內完成);
(3)舞蹈展示(10分):自備一個3分鐘以內的舞蹈,舞種不限,音樂、道具自備。
(4)特長展示(10分):材料自備
3.模擬上課(20分):根據(jù)命題內容準備1小時,然后進行10分鐘以內的模擬上課。
(四)成績公布
根據(jù)各類考核成績匯總情況,并由高分到低分順序排列并及時公布,按照招聘數(shù)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名單。
(五)體檢
參加體檢人員按照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江蘇省實施<教師資格條例>細則(暫行)》中有關要求,體檢不合格或不按規(guī)定進行體檢者,取消錄用資格,所缺名額在其余招考人員中由高分到低分作遞補。
五、錄用教師待遇
1.考核和體檢均通過后,報街道領導審批、組織人事部門和行政審批局備案,正式簽訂聘用合同,享受街道聘用幼兒教師相關待遇。
2.本公告由魏村街道組織人事部門和行政審批局負責解釋。
常州市新北區(qū)魏村街道辦事處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