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已取得教師資格證的提供原件及復印件;
5、個人榮譽和社會實踐經(jīng)驗等相關材料及復印件;
6、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應聘人員須用二代身份證報名,報名與參加面試所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
7、報名期間,咨詢電話見崗位表中用人單位聯(lián)系電話;
8、每名應聘者只能報考一個崗位,不得重復申報;在填寫個人簡歷時,須完整填寫本人自高中起學習經(jīng)歷(填寫起止年月,就讀學校、院系、專業(yè)),否則不予審查通過。
(三)考試
考試工作結束后,根據(jù)考試成績,按照崗位名額1:1比例確定體檢人選。如有考生放棄,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且只遞補一次。
(四)體檢與考察
1、體檢
體檢工作由主管局和用人單位具體組織實施。對于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擬聘用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2、考察
考察工作由主管局和用人單位具體組織實施。被考察人棄權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對其聘用。
(五)公示和聘用
1、對擬聘用人員在呼倫貝爾市域內(nèi)相關網(wǎng)站進行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jiān)督舉報,期限為7日。舉報者應實名舉報并提供證據(jù)。公示期滿無異議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2、擬聘用人員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報到,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
3、擬聘用人員按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相關規(guī)定進行管理,簽訂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nèi)。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紀律和監(jiān)督
呼倫貝爾市部分旗市區(qū)民族語言授課學校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嚴格招聘程序,嚴肅招聘紀律,自覺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
呼倫貝爾市教育局監(jiān)督舉報電話:0470-8217837
附件【2021年呼倫貝爾市部分旗市區(qū)民族語言授課學校招聘教師登記表】.doc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