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專業(yè)技術職稱證書復印件;
5.教師資格證書復印件;
6.近五年年度考核表復印件;
7.崗位條件要求的名師、中心組成員、任職證明、畢業(yè)班教學經(jīng)歷證明等復印件;
8.市級以上比賽獲獎榮譽證書、命題、及講座、公開課等能反映專業(yè)能力的相關材料復印件;
9.崗位條件要求的參與課題證明和發(fā)表在CN級刊物的論文復印件(論文需提供發(fā)表刊物封面、封底、目錄版權頁和全文復印件;課題需提供開題證書和結題證書);
10.個人簡介一篇(A4白紙手寫,1000字左右)。
五、報名與資格審核
(一)報名方式
2021年1月22、23日(星期五、六),符合條件人員將遴選條件中要求的各種材料原件與復印件以及《報名表》提交福州教育研究院(地址:福州市鼓樓區(qū)光祿坊103號)辦公室(I-405),原件核驗后退回。同時將《報名表》電子檔發(fā)郵箱:4610477@qq.com。
(二)資格審核
由福州教育研究院組建專家組,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核,擬定入圍人選。
六、考核方式
經(jīng)個人申報、資格審核,符合條件的人員參加考核。
1.材料考核(100分)。由專家組根據(jù)報名人員提供的材料審核評分。得分按70%權重折算,計入總成績。
2.面試考核(100分)。說課,候考人根據(jù)某一節(jié)課的教學內容,撰寫說課稿(60分鐘),面對評委現(xiàn)場說課(15分鐘)。得分按30%權重折算,計入總成績。考核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七、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1.按照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遴選計劃的1:1比例確定擬聘用人選,并通過福州市教育局網(wǎng)站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
2.由福州市教育局、福州教育研究院組織人員到擬聘用人選所在的學校,調查了解擬聘用人選的德、能、勤、績表現(xiàn),外調結果不影響聘用的,報福州市教育局批準予以聘用。
3.聘用的掛職教研員,掛職期三年。掛職教研員編制保留在原學校。
(二)待遇
1.掛職教研員工資、福利由原學校發(fā)放,差旅費回原學校報銷。
2.按照《福州教育研究院教研員年度績效考評辦法》,對掛職教研員進行學年度工作業(yè)績考評,考評結果分優(yōu)秀、稱職、不稱職三個等級。年度考評為優(yōu)秀或稱職的掛職教研員,分別按照每人12000元或8000元發(fā)放獎勵性績效,獎勵性績效由原學校發(fā)放?荚u為不稱職的掛職教研員,退回原學校。
3.擔任掛職教研員的教師在晉升高級教師職務時,參照教研員職稱評審任職條件,對農(nóng)村校支教經(jīng)歷不作要求。在擔任掛職教研員期間,可參加原學校高一級教師職務晉升競聘;在三年掛職期滿并經(jīng)考核合格后,參加“專項機動崗位”的競聘,每人僅限使用一次。
4.對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正高級教師、特級教師、省中小學教學名師、省學科帶頭人、市名師工作室領銜名師等高層次人才的推薦人選,對于掛職教研員在同等條件下予以優(yōu)先考慮。
5.市屬學校優(yōu)秀干部選派到福州教育研究院擔任掛職教研員的,予以優(yōu)先提拔使用。
6.掛職教研員的工作量,按專職教研員標準予以認定。
八、組織實施
本次遴選由福州市教育局組織,福州教育研究院實施。請學校予以支持,積極宣傳動員,鼓勵符合條件的教師報名參加遴選,確保本次遴選工作順利開展。
附件:2021年遴選福州教育研究院掛職教研員報名表.docx
福州市教育局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