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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障2021年秋季我市市屬中小學幼兒園招生辦學的師資需求,根據(jù)《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和福建省教育廳、人社廳、省委編辦《關于做好2021年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閩教師〔2021〕1號)等要求,現(xiàn)將龍巖市市屬中小學幼兒園2021年公開招聘新任教師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龍巖市市屬中小學幼兒園共招聘57名教師,具體如下:
(一)高中招聘3名教師:物理實驗員1名、化學實驗員1名、生物實驗員1名;
(二)初中招聘2名教師:語文1名、數(shù)學1名;
(三)小學招聘48名教師:語文18名、數(shù)學14名、體育4名、音樂2名、舞蹈1名、美術4名、科學3名、特殊教育2名。
(四)幼兒園招聘4名教師:幼兒教育4名。
各崗位的具體要求,詳見附件《福建省龍巖市市屬中小學幼兒園2021年公開招聘新任教師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熱愛教育事業(yè),安心教育工作,具有奉獻精神;作風正派、遵紀守法、無不良誠信記錄。
(二)具備符合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等資格條件。報考者的學歷(學位)、教師資格證書或相關資歷要求的計算,截止時間為2021年3月21日。其中2021屆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取得的時間可延至2021年8月31日。取得教育部教師資格考試中心頒發(fā)的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有效期內)和相應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合格證書,視同持有(取得)教師資格證書。規(guī)定期限內未取得相關資格證書等材料的,取消聘用資格。
(三)身體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
(四)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在1985年3月至2003年3月期間出生)
(五)下列人員不得報考:(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4)在各級各類公務員、事業(yè)單位公開考試中因違紀違規(guī)行為被記入考生誠信檔案,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5)現(xiàn)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以及我省已在編教師和龍巖市各縣(市)區(qū)已簽約錄取人員;(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人員;(7)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含自動離職)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政策規(guī)定不得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符合報考條件的機關、國有企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不含已在編教師),須征得所在單位同意,有約定最低服務年限的須具有干部管理權限的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后方可報考。符合報考條件的港澳臺居民在報考時不受戶籍限制。
報考者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三、考試方式
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具體詳見《崗位表》。
(一)筆試(全省統(tǒng)考)
1.按省教育廳、省人社廳、省委編辦《關于做好2021年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閩教師〔2021〕1號)及《福建省教育廳關于發(fā)布2021年福建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筆試考試大綱的通知》(閩教師〔2021〕8號)的要求進行。
2.退役士兵、退役運動員、參加“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研究生支教團)“志愿服務欠發(fā)達地區(qū)計劃”“高校畢業(yè)生服務社區(qū)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yè)生報考新任教師崗位,按現(xiàn)行規(guī)定享受筆試加分政策,加分按筆試成績換算成百分制后累加,考生筆試成績及排名以加分后的為準。此類報考人員在網(wǎng)絡報名時,須在簡歷欄標注參加服務項目類別,并于2021年4月30日前向龍巖市教育局人事科提交書面筆試加分申請,逾期不予受理;網(wǎng)絡報名時,未在簡歷欄標注,之后才提交材料的,一律不予認可。
3.報名者提交的報名信息應當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考信息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報名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予以處理。
4.實際報名人數(shù)與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比例原則上應達到3:1以上方可開考。達不到比例的,經(jīng)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主管部門批準,視情況相應減少該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或適當降低比例要求,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