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者或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有關問題且正在調查之中者。
(2)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及行政處罰或正在接受黨紀、政紀立案調查、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立案調查尚未作出結論者。
(3)近五年內(2016年9月1日至今)有停薪留職或擅自離崗行為者。
(4)有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選調的其它情形的。
2.免試資格。獲得全國教育系統(tǒng)模范教師、全國優(yōu)秀教師,被評為省級特級教師、省級學科帶頭人、省級骨干教師(由縣、市、省教育部門層層評選并經省廳認定,不含在省級培訓活動中頒發(fā)的證書),全國性教學競賽(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層層選派,現(xiàn)場課堂教學形式)獲一等獎,由本人提供榮譽證書(或證明材料)、當?shù)厝谓虒W校出具的年度考核結果(合格及以上)和本人教師資格證、職稱資格證或轉崗培訓證,在本方案規(guī)定的報名時間內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經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可免試調入縣城學校工作。免試調入的人數(shù)包含在本次選調相應的學科名額之內?鐚W段選調的不享受免試資格。
四、選調程序及方法
(一)公開報名
1.教師報名時只能申報一種類別及學科,且符合選調類別的基本條件,不能交叉申報。
2.報名時間:2021年7月21日—7月23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報名地點:縣人社局會議室(縣政府一樓)
4.聯(lián)系人:謝雯0794-3226133
5.報名材料:報名時必須帶好個人身份證、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職稱資格證(轉崗培訓證)原件和復印件,所在學校開具的同意報名證明、無停薪留職或擅自離崗證明、綜合加分的證明、任教學科年限證明等材料及一寸免冠照2張,由本人填寫報名資格審查登記表,填報選調崗位。
(二)資格審查
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選調對象進行資格審查,報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選調名額與對象,核發(fā)準考證,憑準考證參加考試。
資格審查貫穿整個選調工作全過程。凡發(fā)現(xiàn)與方案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將取消其選調資格。
(三)考試
選調教師采取筆試的方法進行,由縣人社局組織實施。
1.筆試時間:2021年7月31日(星期六)。
2.筆試地點:縣桔都小學。
3.考試內容及計分:選調對象參加所申報學科的文化考試。考試總分為100分。中小學考試內容為:相應學科專業(yè)知識(占筆試總分的70%)、教材教法(占筆試總分的15%)、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占筆試總分的15%)。幼兒園考試內容為:幼兒教育綜合基礎知識。
(四)綜合加分
農村學校選調縣城學校,根據下列加分項進行綜合加分。小學選調到南豐一中的教師不享受綜合加分政策。
(1)夫妻雙方在本縣農村從事教育工作且均在編在崗,若一方申請參加選調的加3分;若雙方同時申請參加選調的,自行商定其中一方加3分;若有一方借入或交流到縣城的,則不能享受加分政策。
(2)教齡每周年加0.2分。
(3)在最邊遠和邊遠學校任教累計滿10周年及以上、且2020-2021全學年仍在最邊遠學校任教的,加2分;在最邊遠和邊遠學校任教累計滿10周年及以上、且2020-2021全學年仍在邊遠學校任教的,加1分。最邊遠和邊遠學校的認定以《南豐縣艱苦邊遠地區(qū)農村中小學教師特殊津貼發(fā)放管理辦法》中確定的學校為依據。
以上各項綜合加分由選調對象相關學校出具證明材料,選調對象報名時將加分證明材料上交,最后由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確定,未列入加分項目的不計分。選調對象的綜合加分直接計入考試總成績。
五、確定入闈人選
選調對象的最后得分為筆試及綜合加分的總和(保留一位小數(shù)點),依據最后得分和選調學科名額,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入闈人選名單。若最后一名入闈者的總分出現(xiàn)并列情況,則按筆試得分情況比較,筆試分數(shù)高者入闈。如還出現(xiàn)并列情況,則按學歷、教齡比較,學歷高、教齡長者入闈。若學歷、教齡還相同,則按農村學校班子成員(含村小校長),前者優(yōu)先入闈。因自愿放棄或違規(guī)違紀等原因空出的崗位,按分數(shù)從高分到低分依序遞補。
確定的入闈人選名單在南豐縣人民政府網、縣教體局官方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如無異議,經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后,報縣政府批準。
六、選崗及調動
經縣政府批準選調的教師進行公開選崗,選崗按設定的學校崗位,分學科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選崗。不服從選崗安排者3年內不得再參加選調考試。
縣教體局、人社局、財政局、編辦根據縣政府批復辦理相關調動手續(xù)。農村教師選調進城后,不再參與原學校的職稱申報、評審和聘任工作。
七、其他
本方案在南豐縣人民政府網、縣教體局官方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由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本次考試,縣人社局、縣教體局不委托任何單位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班,也不組織編寫、出版任何考試用書。
南豐縣中小學教師選調工作
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