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網上報名(2013年5月21日16︰00—5月30日18︰00,北京時間,下同,雙休日不休息)
報名采取網上報方式進行。符合崗位報名條件的考生,可通過新疆教育信息網報名,并自行下載、打印《2013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農村雙語幼兒園教師報名表》?忌仨毚_認報名信息真實有效,編造虛假信息報名者取消報名資格。每個考生只允許選報一所幼兒園,不得多報,多報無效。報名截止前,允許考生根據崗位報考情況對報考崗位進行動態(tài)調整,崗位報考信息在報名期間進行定期公布。
(二)資格審查及現場信息采集(2013年6月3日—11日)
資格審查和現場信息采集工作一并進行,先資格審查,后現場信息采集?忌毜綀罂紞徫凰诘、州、市教育局進行資格審查和現場信息采集,如:報考阿克蘇地區(qū)教師招聘崗位,則必須到阿克蘇地區(qū)教育局參加資格審查和現場信息采集。具體地點、聯(lián)系電話請登錄自治區(qū)教育廳網站查詢。
1.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招聘教師的地、州、市教育局負責。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須持:(1)有效身份證;(2)畢業(yè)證原件,對尚未發(fā)放畢業(yè)證書的2013年應屆畢業(yè)生,在資格審查時須提交由所在學校教務部門出具的可于2013年7月前正常畢業(yè)的書面證明材料,證明中要注明學歷層次、所學專業(yè)及培養(yǎng)方式(全日制普通高校、成人高等教育);(3)教師資格證書原件(符合本簡章“報考條件”第5條第3款之規(guī)定的特定人員除外);(4)母語非漢語的考生須攜帶HSK5級及以上等級證書或MHK三級乙等及以上等級證書原件(證書在有效期內),母語為漢語人員須攜帶普通話水平測試二級乙等及以上證書原件;(5)《2013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農村雙語幼兒園教師報名表》。上述條件證明材料齊備后,考生到招考教師的地、州、市教育局接受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結果不合格的取消報考資格,結果現場告知考生。
2.現場信息采集
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到地、州、市教育局指定地點完成現場電子照相等信息采集并領取筆試準考證。
考生通過資格審查及現場信息采集后,請及時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自治區(qū)教育廳網站用準考證號碼(12位)查詢并打印考試座位通知單。若確無條件上網打印考試座位通知單的考生,也可在規(guī)定上網打印考試座位通知單時間范圍內,到報考崗位所在地、州、市教育局申請領取。
上網打印考試座位通知單時間:2013年6月24日10︰00—28日24︰00(北京時間)
(三)筆試
考生必須持身份證原件、筆試準考證、考試座位通知單才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
1.筆試時間
2013年6月29日16︰00—18︰00(北京時間)
2.筆試地點
在全區(qū)14個地、州、市,奎屯市和新疆師范大學設立筆試考點,具體考試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考生可自行選擇筆試考點(可與資格審查地點不一致)。
3.筆試科目
筆試科目1門,考查考生對漢語知識和幼兒教育相關專業(yè)知識的掌握及其應用程度,測試重點為現行初、高中漢語知識和幼兒教育基本知識及其應用能力(詳見考試說明,具體請登陸新疆教育信息網查詢)。
4.試卷命制
《2013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農村雙語幼兒園教師筆試試卷》由自治區(qū)教育廳統(tǒng)一命制,試卷用漢語命題并要求使用漢語答題,試卷滿分100分。
5.筆試成績及筆試合格最低控制分數線公布
由自治區(qū)教育廳、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根據筆試成績總體情況,統(tǒng)一劃定筆試合格最低控制分數線。7月14日公布筆試成績,7月20日公布筆試合格最低控制分數線。筆試成績不合格者不得進入面試。請考生通過自治區(qū)教育廳網站查詢筆試成績及筆試合格最低控制分數線。
(四)面試
1.面試時間:2013年7月25日—31日
2.面試地點:新疆師范大學。具體面試地點及有關要求,請考生于2013年7月20日起登陸新疆教育信息網或到地、州、市教育局查詢。
3.面試組織:面試工作由自治區(qū)教育廳、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統(tǒng)一組織實施。
4.面試人員確定:對達到筆試最低控制分數線的報考人員,由自治區(qū)教育廳、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按照由高分到低分和崗位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入闈面試人員,達不到1︰3比例按照實際入闈人數確定面試人員。
5.面試內容:自治區(qū)統(tǒng)一制定面試考試說明,請登陸新疆教育信息網查詢。
6.面試要求
(1)參加面試的考生,須提前1天到面試地點報到,并在正式面試開始前30分鐘到指定候考地點集中。面試開始后到達候考地點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2)面試時,考生需提供筆試準考證、畢業(yè)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面試結束時原件退還本人。缺少上述證件又不能證實其真實身份的考生,不得參加面試。
(3)面試成績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線60分。
(4)考生凡在面試環(huán)節(jié)弄虛作假的,一旦發(fā)現立即取消面試資格,由此產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五)公布總成績(2013年8月3日)
總成績計算方法: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面試成績不合格的考生不計算總成績?忌赏ㄟ^新疆教育信息網查詢總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