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頭縣半屏山學生綜合實踐學校原教師選調工作因報名選調職位的人數(shù)與選調計劃沒有達到3:1及以上,經局黨委研究決定,取消原選調工作,現(xiàn)將選調公告調整如下:
一、選調條件
1.身體健康,熱愛教育事業(yè),具有較強的教育教學與管理能力;
2.具有中小學教師資格證、已完成島際交流年限或學校服務協(xié)議年限已滿的中小學在編在崗教師;
3.具有縣級以上教科研成果、自身專業(yè)比賽成果與指導學生獲獎榮譽。
二、選調職位和數(shù)量(共計2名)
1.選調崗位:享受教育局直屬單位人員初級崗位待遇;
2.選調職位:
1)戶外課程1名:擅長戶外素質拓展的優(yōu)秀男性體育教師;
2)戶內課程1名:擅長手工制作、科學探究實踐的優(yōu)秀教師;
三、選調辦法
(一)報名
1.時間:8月8日——12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30)
2.地點:綜合實踐基地辦公室(赴學路23號)
3.要求:本人攜帶報名表及相關材料原件和復印件。(需提供的考核材料有:學歷證書;職稱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教師競賽獲獎榮譽證書或文件;指導學生競賽獲指導師獎榮譽證書或文件;教科研成果證書或文件)若有其它非本專業(yè)特長或榮譽證書可一并提供。
4.聯(lián)系方式:林小賢15258734512(634512)
(二)考核
1.時間:8月16日下午2:30開始
2.地點:縣教師進修學校
3.內容:
(1)面試:面試成績占80%,參照公務員面試形式進行,主要考核學科業(yè)務素養(yǎng)與組織協(xié)調能力。
(2)考察:考察成績占20%,由選調領導小組組織人員進行綜合能力的考察。
四、錄用辦法
選調領導小組根據面試、考察成績結果按高分到低分確定擬錄用人員,報教育局黨委審核確定并公示后給予錄用。
五、選調領導小組人員
組長:鄭元陽
副組長:鄭元軍、林德榮、季曉瀚
成員:王蔚萍、張道新、南光參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林德榮兼任辦公室主任。
本公告由洞頭縣半屏山學生綜合實踐學校選調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洞頭縣半屏山學生綜合實踐學校選調辦公室
2013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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