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縣2015年公開招考中小學(幼兒園)教師面試考生須知
1.考生于5月16日早上憑身份證和面試通知書進入實驗初中考點,7:30前到規(guī)定侯考室集中,遲到15分鐘者視為棄權。體育、音樂、美術、學前教育的考生在科技樓一樓侯考室集中,其他學科在教學樓二樓侯考室集中。
2.考生進入候考室后須關閉手機等所有電子產(chǎn)品,并交工作人員保管。若有違反,取消面試資格。
3.考生進入指定地點后,未經(jīng)工作人員同意不得擅自離開候考室、備課室、考試室,擅自離開視為棄權;考生上洗手間時須由場外監(jiān)試陪同,否則視為違規(guī)。
4.所有考生以抽簽方式確定面試順序。在工作人員引導下,按先后順序,依次到備課室備課、面試室上課(測試)。進入備課室除筆等文具外不準帶任何資料,進入面試室除音樂、美術學科按規(guī)定可帶考試有關器材外,其他考生只準帶規(guī)定的教材和備課紙。
5.體育、音樂、美術、學前教育等崗位技能測試時間以主考官宣布的時間為準;其他崗位備課時間為60分鐘,模擬上課時間為15分鐘。
6.考生進入考試室時,須向工作人員上交“面試證”;主考官宣布“面試開始”后,工作人員即開始面試計時,考試結束前2分鐘,工作人員將提醒考生“還有2分鐘到時”;當工作人員提醒“面試結束”時,考生應立即停止答題。
7.面試結束后,考生須迅速離開面試室,并不得返回候考室,違反則視情處理。
8.面試時考生不能說及姓名、家庭住址、工作單位、父母姓名等有關本人及家庭的基本信息。若有違反,當場取消面試資格。
9.因考生自身原因不能按時參加面試或不能順利進行面試的,視為棄權。
磐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磐安縣教育局
2015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