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市教人〔2012〕4號
關于認真做好2012年
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與認定工作的通知
各縣區(qū)教育局、市直各學校:
根據《陜西省教育廳關于認真做好2012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與認定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陜教師[2012]7號)有關規(guī)定,現就做好2012年全市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與認定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教師資格認定報名
1、報名時間。2012年3月5日至15日,上報時間為2012年3月17日前。
2、報名地點。申請認定各類教師資格人員到戶口(工作單位)所在的縣區(qū)教育局報名,同時匯總上報市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辦公室;市直教育單位、市直民辦學校、各中等專業(yè)學校以校為單位到市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辦公室報名。
3、報名對象及范圍。戶籍或工作單位在延安13個縣區(qū)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應屆畢業(yè)生和已取得相應學歷的社會人員。
4、報名條件。申請參加教師資格考試人員必須具備《陜西省<教師資格條例>實施細則(暫行)》第二章所規(guī)定的條件。
5、報名要求
(1)申請報名時須交驗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普通話等級證書(二級乙等以上標準,申請語文、幼兒園和對外漢語教學教師資格者應達到二級甲等以上標準)原件和復印件,交收本人兩寸免冠近期彩色照片2張(略粘在申請表2頁右下方)和寬114像素,高156像素,大小不超過20KB的電子照,填寫《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二份,《思想品德鑒定表》、《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表》、《教育教學能力測試表》各一份,并帖好照片。
。2)取得本科學歷的在讀研究生,應以本科學歷申報,全日制教育碩士與全日制本、專科師范類應屆畢業(yè)生認定政策一致。
。3)各縣區(qū)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必須嚴格按照《教師資格條例》中所規(guī)定的條件和要求,認真落實有關文件政策精神,把好報名資格審查關。市認定辦將在專業(yè)技能考試工作中,再次進行資格審查,一旦發(fā)現條件不符合者,取消其認定資格。
。4)按照申請類別,認真填寫《陜西省中小學教師資格教育理論知識考試人員基本情況一覽表》。
(5)2010年以來理論考試全部合格者,報名時在備注欄注明“專業(yè)考試”,并交理論考試合格證復印件。
(6)報名時間外申請者一律不予受理。
二、理論知識培訓及考試
(一)培訓
1、培訓時間及地點。2012年4月28日至5月4日;地點設在延安大學。
2、培訓對象。申請認定中小學(含中等職業(yè)學校、幼兒園)教師資格條件合格人員。
3、培訓科目。中小學、幼兒園《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政策法規(guī)》、《教師職業(yè)道德》。
4、培訓形式。采取集中面授與自學相結合的形式。面授每門課程不少于15學時。完成面授課時后,由培訓機構頒發(fā)合格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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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試時間及地點。教育基礎理論考試時間為2012年5月5日(星期六),地點設在延安大學教師資格認定培訓處(教務處),具體考試科目、時間安排見下表:
陜西省2012年中小學教師資格教育基礎理論知識考試安排
考試科目 考試時間 考試地點 試場編號 座號
教育政策法規(guī) 8:10-9:40 延安大學
教師職業(yè)道德 10:20-11:50 延安大學
教育學 14:00-15:30 延安大學
教育心理學 16:10-17:40 延安大學
2、考試對象。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培訓合格的人員。
3、考試組織。
三、專業(yè)技能考試。
1、時間及對象。考試時間為:5月15日至5月23日,對象為理論考試全部合格人員。
2、考試組織。參加高級中學、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實習指導教師)專業(yè)技能考試者,由市教育局資格認定辦統(tǒng)一命題并組織實施;參加初級中學、小學和幼兒園教師專業(yè)技能考試者,由縣(區(qū))教育局資格認定辦統(tǒng)一命題并組織實施。
3、考試辦法及內容。專業(yè)技能考試的辦法和內容,按照《陜西省教師資格考試辦法(試行)》(陜教師[2007]39號)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四、認定錄入及發(fā)證。
1、審定。2012年6月1日至6月7日,市、縣區(qū)教育局認定工作領導小組對專業(yè)技能考試合格人員進行全面審核,確定認定人員。
2、錄入及發(fā)證。認定人員確定后,各級認定辦進行信息錄入、核對、打印、發(fā)證等工作。
五、收費
申請教師資格考試屬于個人自愿行為,應按規(guī)定繳納相關考試費用。具體收費標準按陜西省物價局、陜西省財政廳《關于核定我省教師資格考試費標準的復函》(陜價行函[2008]16號)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其中教育基礎理論知識考試收費標準為25元/人•科;教師專業(yè)技能考試合格認定收費標準為120元/人;省廳指定材料費為100元/套(4本);培訓費由培訓機構根據省物價部核定標準收取。
六、注意事項
1、廣大畢業(yè)生和社會人要提高思想認識,認真研讀國家和我省教師資格制度實施工作的法律法規(guī),領會其精神實質,把參加教師資格考試作為獲取教師資格、從事教師職業(yè)的前提條件和唯一途徑。從今年起,首次申請首次參加教師資格考試者不在適用免試政策。
2、申請教師資格考試人員的學歷,以申請人正式畢業(yè)證書為依據。其中,申請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其他中等專業(yè)學校學歷及高中(含職業(yè)中學)畢業(yè)學歷視為不合格學歷。學歷問題出現異議的,以教育行政部門的解釋為準。畢業(yè)證真?zhèn)斡挟愖h的,以教育廳學生處出具的材料證明為準;專業(yè)劃分(是否師范教育類專業(yè))有異議的,以省教育廳高教處出具的材料證明為準。黨校學歷(由教育行政部門批準招生的專業(yè)除外)不能作為申請教師資格的合格學歷;?飘厴I(yè)后獲取碩(博)士學位者,如不能證明其具備碩(博)士研究生學歷的,作為申請中等職業(yè)學校和高級中學教師資格的合格學歷;凡獲得國(境)外學歷、學位者,須有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統(tǒng)一格式證明。各種非學歷培訓證明及結業(yè)、肆業(yè)證書(證明)不能作為參加教師資格考試的有效證件。
3、參加教師專業(yè)技能考試的人員,原則上其申請的任教學科應與本人提交學歷的專業(yè)保持相同或相近。獲得學前教育、幼兒教育或初等教育專業(yè)專科及其以上學歷者,只能申請與所學專業(yè)相同或相近的小學及其以下教師資格與任教學科;否則必須按規(guī)定參加相應層次的教育學、教育心理學修補與考試。
4、對參加教師資格考試由作弊行為的,成績作廢,3年內不得參加教師資格考試;對于提供虛假證件參加教師資格考試與認定的,以騙取教師資格論處,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將當場收繳其虛假證件,并及時將本人基本信息和虛假證件送省教師資格認定辦公室備案。
5、 及時填寫《陜西省2012年中小學教師資格理論知識考試準考證》(每人一式二份,準考證號、考場編號、座號不填)和《陜西省中小學教師資格教育理論知識考試人員基本情況一覽表》及Excel格式電子版,準考證照用電子版掃描,于3月15日一并上報。
6、非師范教育應屆畢業(yè)生畢業(yè)證在專業(yè)考試時未取得,可進行專業(yè)考試,考試成績合格者,7月底前提交畢業(yè)證書等資料,進行審定,秋季錄入認定。否則,當年不再認定。
做好教師資格考試工作,是把好教師入口關,確保教師隊伍素質的關鍵。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應充分認識到實施教師資格制度的重大意義,要認真學習和宣傳有關法律法規(guī),周密計劃,精心組織,嚴格把關,切實履行職責,根據考試權限,把教師資格考試工作抓實、抓好。嚴禁任意放寬條件和借機亂收費。
聯(lián) 系 人:馬 欣
聯(lián)系電話:0911-2319119
電子郵箱:1260929486@qq.com
附件: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
2、申請教師資格人員思想品德鑒定表
3、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表
4、中小學教師資格教育基礎理論知識考試人員基本情況一覽表
5、教育基礎理論知識考試準考證(樣式)
6、在陜2012屆非師范教育類大學畢業(yè)生申報教師資格審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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