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濱區(qū)漢濱小學2015年公開選調教師工作方案
按照市、區(qū)政府關于城區(qū)教育資源整合的總體要求和安排,為確保漢濱小學2015年9月1日順利開學,需選調教師20名。為確保選調工作公開、公平、公正,順利進行,現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選調教師計劃及崗位要求
漢濱小學面向全區(qū)選調小學教師20名。
學校 |
學科 |
選調人數 |
崗位設置條件 |
漢濱 小學 |
語文 |
7 |
1.?萍耙陨蠈W歷;2.具有5年以上小學教學工作經歷(特崗教師必須滿6年);3.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4.身體健康。 |
數學 |
7 | ||
英語 |
2 | ||
體育 |
2 | ||
音樂 |
1 | ||
美術 |
1 | ||
合計 |
20 |
二、組織領導
1.成立漢濱小學選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肖靜(漢濱小學校長)
成 員:梁言 袁靜 陳江楠 董 正 王琳
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是負責本次選調工作的組織領導,對選調工作進行全面安排部署,全程負責選調工作組織安排、監(jiān)督指導,確保選調工作嚴格按程序公開、公平、公正進行。
2.選調工作領導小組下設4個工作組,人員組成和工作職責如下:
(1)報名資審組:組長:袁靜。職責:負責組織選調報名,應聘者身份和資格審查確認,證件的核實、保管,申請報名人員分科目登記造冊,相關資料的微機管理等。
(2)考務工作組:組長:梁言。職責:按規(guī)范考試要求,負責選調考試秩序冊制定和試場的編排;負責主考、巡視、監(jiān)考工作人員證件、考生準考證的制作和發(fā)放工作;負責考務人員的確定和培訓等考試組織實施工作;負責試卷評閱審核等工作。
(3)命題制卷組(保密)。職責:負責漢濱小學選調教師筆試試卷命題、印制、保密等工作。
(4)專業(yè)技能測試組(保密)。職責:負責漢濱小學選調教師專業(yè)技能測試方案制定、考官選聘等工作。
(5)后勤服務組。組長:董正。職責:負責漢濱小學教師選調工作期間安全保衛(wèi)、后勤保障服務等工作。
三、工作程序
1.統(tǒng)一報名資審。由報名資審組負責報名資審工作,地點設在漢濱小學(漢濱區(qū)香溪路12號,漢濱初中原校址)。
2.筆試。筆試在區(qū)人社局、監(jiān)察局、教體局的監(jiān)督指導下進行。筆試內容:學科知識(初中教材和小學高段教材)占總分值的50%;教材教法及教育理論占50%。筆試卷面成績?yōu)?00分,60分為合格,筆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得進入專業(yè)技能測試環(huán)節(jié),根據筆試合格人員成績高低分崗位按照1:3比例確定參加專業(yè)技能測試人員并公告(出現末尾筆試成績并列的,并列者同時進入專業(yè)技能測試;不足1:3崗位的,筆試成績不低于60分者均進入專業(yè)技能測試)。
3.專業(yè)技能測試。由專業(yè)技能測試組制定專業(yè)技能測試方案,采取隨機抽簽的辦法,臨時確定各學科評委,各學科評委由7人組成,成績計算時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其余5位評委賦分總和除以5(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不實行四舍五入)即為選調者專業(yè)技能測試成績。專業(yè)技能測試成績賦分原則上控制在65分至90分之間,賦分低于65分或高于90分者評委需寫出評分說明。應聘人員根據本人所報崗位以抽簽方式確定試講順序,試講內容根據所報崗位的現行教材于課前30分鐘抽簽確定,自帶教材在指定地點準備30分鐘后,進行講課,講課時間控制在20分鐘以內,現場公布專業(yè)技能測試成績并簽字確認。專業(yè)技能測試占總分值的50%,專業(yè)技能測試內容主要包括教學目標、教學方法、教學過程、教學效果4個方面。各項目評價標準及分值見附表。
4.綜合成績計算。綜合成績=筆試成績÷2+專業(yè)技能測試成績÷2。筆試、面試和綜合得分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不實行四舍五入。
5.擬定人選。根據選調計劃,按照應聘人員的筆試、專業(yè)技能測試成績總和,由高到低依次錄取(同等條件下,獲得市級及以上“教學能手”、“學科帶頭人”、“名師”或受到市級及以上表彰者優(yōu)先選用),確定初選人員報區(qū)教體局審定后對外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天)。
6.組織考察。由學校對初選人員進行考察,合格者予以聘用,因考察不合格所產生的缺額不予遞補。參加公開選調被錄取人員因選調單位無中、高級職稱指標的,一律低聘使用。
四、時間安排
1.報名時間: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于2015年7月31日至8月6日,持本人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身份證、榮譽證原件及復印件和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2寸照片4張到漢濱小學(香溪路12號,漢濱初中原校址)報名,必須持有原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2.筆試時間及地點:統(tǒng)一安排于2015年8月11日上午9:00—11:00在漢濱初級中學(育才路1號,原安康師范學校)進行筆試。8月13日公布筆試成績,同時公布進入專業(yè)技能測試人員名單。
3.專業(yè)技能測試時間及地點:專業(yè)技能測試時間初定于2015年8中旬進行(具體時間以公告為準),地點在漢濱初級中學(育才路1號,原安康師范學校)。
五、工作要求
選調教師是一項非常嚴肅的工作,全體工作人員必須嚴格按照選調工作程序進行操作,確保選調工作公開、公平、公正。選調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工作紀律,自覺接受區(qū)人社局、監(jiān)察局和教體局的監(jiān)督。對弄虛作假,違反選調工作紀律的應聘者一經發(fā)現,取消選調資格;對不堅持原則、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從嚴處理。監(jiān)督電話設在區(qū)教體局紀檢室,電話:0915—3223455。
附件:
漢濱小學2015年公開選調教師專業(yè)技能測試評分標準
項目 |
評價標準 |
分值 |
得分 |
總分 |
教學 目標 |
1.根據教學內容和學生實際確立教學目標。 2.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tài)度與價值觀三維目標落實到位。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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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 方法 |
1.教學方法靈活,課程目標落實到位,促進學生發(fā)展。 2.重視學生學習行為的養(yǎng)成教育,著力提高學生的素質。 3.面向全體學生,突出學生的主體地位,體現學科探究過程及情感體驗。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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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 過程 |
1.導課新穎,教學環(huán)節(jié)銜接自然,教學層次分明,知識講授準確,舉例典型生動。 2.教學難度適中,密度適當,時間安排合理。 3.課堂民主,教學活動充分,參與面廣,學生有充分的探究時間和空間。 4.重視知識的構建,突出重點,突破難點。 5.教態(tài)大方自然,能適當的運用肢體語言,普通話標準、流利,語言生動、準確、易懂,有節(jié)奏感。 6.板書設計科學合理,書寫工整。 7.實驗操作規(guī)范、熟練,學生的動手動腦能力得到鍛煉。 8.能夠適時、適當、熟練地運用多媒體進行教學活動。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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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 效果 |
1.完成了教學任務,實現了教學目標,教學效率高。 2.學生的智能得到了發(fā)展,思想和個性品質得到了提升。 3.學生課堂學習中有成功感、愉悅感。 |
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