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暑期茶陵縣職業(yè)中專、機關幼兒園公開選聘選調教師公告
經研究,茶陵縣職業(yè)中專、機關幼兒園面向全縣通過公開競聘選調教師,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崗位及人數(shù)
單 位 |
崗位 |
人數(shù) |
備 注 |
職業(yè)中專 |
幼兒教育 |
1 |
|
茶陵縣機關幼兒園 |
2 |
限女性 |
二、選聘條件
1、應聘教師必須是教育局公開招聘的幼兒教育在編在崗教師;
2、應聘職業(yè)中專教師崗位須普通全日制幼兒教育專業(yè)本科以上學歷,應聘機關幼兒園教師崗位須專科以上學歷;
3、年齡30歲以下(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在我縣從事教育工作2年以上;
5、教育教學效果較好;
6、工作表現(xiàn)好,近三年年度考核為“稱職”等次及以上,近三年受過行政處分的不能報名應聘。
特別說明:法定假期內不在崗人員視為在崗。
三、選聘方法和程序
1、報名:根據(jù)選聘條件,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2、資格審查:由人事股牽頭組織相關學校進行資格審查。
3、考試:直接面試,由選聘學校組織實施、教育局監(jiān)督檢查。
4、錄。喊疵嬖嚦煽儚母叻值降头咒浫,成績出現(xiàn)相同時,年齡較小者優(yōu)先。對參與面試的人數(shù)等于或少于選聘計劃數(shù)的崗位,以評委評價“合格”“不合格”確定,7個評委中有3個及以上評委評價“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5、考察:各選聘學校對擬錄取對象在原任學校的德、能、勤、績等表現(xiàn)情況進行考察并進行資格復核。
6、公示:由各選聘學校提出擬聘對象報人事股,進行統(tǒng)一公示。公示無異議,經縣教育局研究辦理試用手續(xù)(試用期一年),試用不合格(選聘學校提出意見)退回原學校。
四、選聘日程安排及注意事項
(一)報名:
1、時間:2015年8月26日~8月28日(雙休日照常報名)。
2、地點:各選聘學校。
3、方法:按要求填寫《2015年暑期茶陵縣職業(yè)中專、機關幼兒園公開競聘選調教師報名審核表》,同時提供以下資料: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教師資格證等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4、報名聯(lián)系人:職業(yè)中專 陳愛嬌 13077076178,
機關幼兒園 譚 琳 15173371688。
(二)資格審查:2015年8月29日,各選聘學校匯總報名資料到教育局集中審查。
(三)考試(面試):
1、時間:2015年8月30日上午9:00開始。
2、地點:機關幼兒園。
(四)考試成績在1個學年內(2016年6月30以前)有效。在此期間,若選聘學校因教師調出,需要補充教師,經學校研究,報教育局同意,可按照選聘同一崗位考試成績依次予以遞補。
五、工作監(jiān)督
為增強公開競聘選調工作的公開度和透明度,本次競聘選調教師由人事股牽頭組織,紀監(jiān)室全程監(jiān)督檢查,各選聘學校承辦實施。各選聘學校要制定具體的工作方案、面試秩序冊報教育局審核、批復,再實施。
茶陵縣教育局
201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