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6年永安市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 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
根據(jù)《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閩政文〔2008〕344號)、福建省教育廳、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福建省委編辦《關于2016年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閩教人〔2016〕5號)和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福建省鄉(xiāng)村教師支持計劃(2015-2020年)實施辦法》(閩教辦〔2015〕155號)的通知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xiàn)將2016年永安市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則
1.以招聘考試成績?yōu)橐罁?jù),采取公開、公平、公正的招聘方式;
2.報考人員專業(yè)必須符合用人學校的專業(yè)需求;
3.適時補充城鄉(xiāng)部分緊缺學科教師,推動教師資源均衡配置;
4.必須有利于改善教師隊伍的學科結構,有利于增強學;盍Γ欣谌袑W校辦學水平的提高。
二、報考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法規(guī);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能勝任崗位工作要求。
三、中小學幼兒園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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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招聘中學教師18名(高中6名,初中12名),小學教師50名(其中村級小學教師13名),特殊教育學校教師1名,幼兒園教師20名。具體職位見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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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應聘中學教師職位的考生:年齡為28周歲以下,即1988年3月1日(含)及以后出生,必須具有全日制普通大學本科(含)以上學歷的師范類應往屆畢業(yè)生,并與報考職位專業(yè)相對應。
2.應聘鄉(xiāng)鎮(zhèn)中心小學及城區(qū)小學教師職位的考生:年齡為28周歲以下,即1988年3月1日(含)以后出生,必須具有全日制普通大學本科(含)以上學歷的師范類(含非師范類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應往屆畢業(yè)生,并與報考職位專業(yè)相對應。
3.應聘村級小學教師職位的考生:年齡為28周歲以下,即1988年3月1日(含)以后出生,必須具有全日制普通大學?疲ê┮陨蠈W歷的應往屆畢業(yè)生,具有與報考職位專業(yè)相對應的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應聘村級小學教師職位的考生必須在報名表的備注欄中注明“報考村級小學”,未填寫者將視為報考“鄉(xiāng)鎮(zhèn)中心小學及城區(qū)小學教師職位”。該崗位錄用教師必須在我市村級小學服務期滿5年后方可提出調動申請。
4.應聘特殊教育學校教師職位的考生:年齡為28周歲以下,即1988年3月1日(含)以后出生,必須具有全日制普通大學本科(含)以上學歷的師范類特殊教育專業(yè)的應往屆畢業(yè)生。
5.應聘幼兒教師職位的考生:年齡為28周歲以下,即1988年3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大學專科(含)以上學歷學前教育專業(yè)的應往屆畢業(yè)生,并具有幼兒教師資格證。
。ㄈ┱衅皋k法與程序
遵循筆試與面試相結合、擇優(yōu)聘用的原則,按照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核、擬聘用人選公示、辦理聘用核準手續(xù)等基本程序進行。
1.報名
。1)報名及資格初審時間:3月18日8:00(系統(tǒng)開啟)~3月24日17:30(系統(tǒng)關閉)。
(2)報名方式:應聘者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陸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網站(www. eeafj.cn),進入“教師招考專欄”進行報名和繳費;應聘者認真閱讀網上報名有關注意事項,按網上提示要求,提供準確的個人報考信息。如因應聘者提供信息不準確或有虛假行為而造成無法參加考試或審核不通過,應聘者本人承擔責任后果。教師招聘筆試考務費按照《福建省財政廳關于規(guī)范我省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考試收費收入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閩財綜〔2010〕23號)的規(guī)定標準執(zhí)行。
。3)報考崗位選擇:報考我市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崗位的考生只能選擇其中1個職位報考。
永安市教育局、公務員局及時對網上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
咨詢電話:0598-3633625(永安市教育局)、0598-3804783(永安市公務員局)。
2.考試方法
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
。1)筆試
、倏荚嚂r間:2016年4月17日。
、诳荚噧热荩河墒〗逃龔d統(tǒng)一組織考試。筆試科目、內容及成績計算方法等按閩教人〔2010〕7號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③成績查詢:考生可于5月13日后登陸省教育考試院網站(www. eeafj.cn)、永安市教育局網站(www.fjyajy.com)、永安人事人才網(http://www.yarsrc.gov.cn)查詢本人筆試成績。
④其它規(guī)定:對志愿服務西部、服務欠發(fā)達地區(qū)、高校畢業(yè)生服務社區(qū)及“三支一扶”計劃等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yè)報考者,筆試成績加5分。此類對象5月10日前必須提供相關加分材料原件到永安市教育局人事科審核,逾期視為放棄加分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