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海市青浦區(qū)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遞交材料要求
1、現場檢驗:
下列材料中帶“*”的,均須攜帶原件現場驗證(現場無復印服務,請預先按要求準備齊全復印資料)。
所有材料按順序依次整理,無需裝訂,紙張均為A4紙。
2、遞交材料要求
(1)青浦區(qū)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報名信息表(在線打印,粘貼報名照)
(2)青浦區(qū)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簡歷表(在線打。
(3)*身份證復印件
(4)*戶口簿(復印戶主和本人頁)或戶籍證明復印件
(5)*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
提交最高學歷證書須同時提供如下材料之一:
①學歷認證機構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②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出具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③香港、澳門、臺灣地區(qū)高等學校學歷證書需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提供“港澳臺地區(qū)學歷學位認證書”
④國外高等學校學歷證書需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提供“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應聘學前教育、音樂崗位,非全日制本科學歷的須提供第一學歷證書復印件
(6)*應屆生提供畢業(yè)生推薦表和成績單復印件,其中本科生不少于六個學期,研究生為四個學期成績單。
(7)*教師資格證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應屆生提供)復印件
(8)*普通話證書復印件
(9)*英語等級證書復印件
(10)在編在崗教師除上述材料外,還須提供以下材料復印件:
①*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或專業(yè)技術職務聘任表
②*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
③*城鎮(zhèn)職工養(yǎng)老保險個人權益記錄單及社保繳費清單
(11)*高端教育人才提供各類獲獎及榮譽證書復印件
(12)*招聘崗位有特殊要求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