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安龍縣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jù)《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令第6號)、《貴州省事業(yè)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黔人發(fā)〔2006〕4號)及《關于做好2016年專項招聘鄉(xiāng)(鎮(zhèn))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廳通〔2016〕217號)精神,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于2016年安龍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63名。為確保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簡章。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二、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發(fā)布招聘簡章、報名、考試、體檢、考察、聘用審批的程序進行。
三、招聘職位及人數(shù)
詳見附件1:《2016年安龍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一覽表》,以下簡稱《職位一覽表》。
四、招聘對象和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1.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往屆大中專畢業(yè)生;
2.在安龍縣服務期滿離崗未就業(yè)或在崗的選聘“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及參加“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工作1年以上的高校畢業(yè)生;
3.隸屬于安龍縣鎮(zhèn)(街道辦)任職滿1屆及以上的村(農村社區(qū))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村委會主任、副主任;
4.原戶籍屬安龍縣的退役士兵(僅限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學校在校期間入伍退役后完成學業(yè)或畢業(yè)后應征入伍的退役士兵)和駐安龍縣部隊隨軍家屬;
5.定向招聘安龍縣招堤、棲鳳、錢相、普坪、灑雨、篤山、龍山、海子、萬峰湖鎮(zhèn)(街道辦)的建檔立卡精準貧困戶。
具體條件及要求詳見附件1。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社會主義,品行端正,作風正派,遵紀守法。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8年6月12日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80年6月12日以后出生)。安龍縣鎮(zhèn)(街道辦)任職滿1屆的村(農村社區(qū))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村委會主任、副主任年齡放寬至40周歲(1975年6月12日以后出生)。
3.身體健康,身體條件符合《貴州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4.具備報考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詳見《職位一覽表》)。
(三)下列人員不予報考
1.在職在編公務員(參公人員)及事業(yè)單位人員(含試用期人員)工作年限未滿3年的;
2.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yǎng)的人員;
3.被開除公職或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4.司法機關正在立案偵察和受黨政紀處分期間的人員;
5.在讀的非應屆大中專及以上畢業(yè)生;
6.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員;
7.2016年8月服務期未滿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8.不具備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人員;
9.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報名、資格審查及加分政策
報名及資格審查均采取現(xiàn)場方式進行。
(一)報名
報名時間:2016年6月13日至2016年6月15日
報名地點:安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安龍縣迎賓大道盛世龍城對面)
報名及考務費:100元/人。
(二)資格審查
考生必須按照要求提供以下證件原件和復印件:
1.畢業(yè)證書。2016年畢業(yè)的應屆畢業(yè)生可持《就業(yè)推薦表》報名,但必須于2016年8月10日前提供畢業(yè)證書,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2.有效居民身份證;
3.已婚人員持戶籍所在地鄉(xiāng)鎮(zhèn)(街道辦)計生部門出具的生育狀況證明,須有審核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4.一寸免冠近期同底彩照6張;
5.已辭職或者在2016年8月期滿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須持相關證明材料;
6.在安龍縣服務期滿離崗未就業(yè)或在崗的選聘“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及參加“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高校畢生須持團縣委、縣“引導辦”出具的服務證明或由省級頒發(fā)的基層服務證書;
7.安龍縣戶籍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僅限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學校在校期間入伍退役后完成學業(yè)或畢業(yè)后應征入伍的退役士兵)報考須持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由縣武裝部審核后在復印件上簽字蓋章確認,并出具其屬于安龍縣戶籍的退役大學生士兵的身份證明。
8.駐安龍縣部隊隨軍家屬須提供結婚證和單位證明;
9.隸屬于安龍縣鎮(zhèn)(街道辦)任職滿1屆以上的村(農村社區(qū))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村委會主任、副主任須持鎮(zhèn)(街道辦)黨委任職文件或當選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和所在鎮(zhèn)(街道辦)黨委、社會事務辦的同意報考證明。
10.建檔立卡精準貧困戶考生由村、鎮(zhèn)(街道辦)和縣扶貧辦出具證明材料。
11.在職在編公務員(參公人員)及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含試用期人員)工作年限滿3年以上的,必須持由管理權限的組織人社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每名考生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報名不設置開考比例限制,按實際報名資格審查合格人數(shù)開考。
報名時,考生按照《招聘簡章》填寫《報名表》,然后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考生是否符合報考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查,經審查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予報名。
經審查符合條件的,由審查人員簽署同意報考意見,并加蓋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章。《報名表》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
委托他人報名,若報名信息出現(xiàn)上述情況,視同報考人員本人填寫,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責任。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并按照《貴州省事業(yè)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相關規(guī)定處理。
(三)加分
1.加分政策
符合下列加分條件的,在筆試成績中給予加分(同時符合兩項條件以上的,以最高加分條件予以加分,不累計加分)。
(1)革命烈士、因公犧牲、見義勇為死亡受縣級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見義勇為受縣級以上表彰者加2分;
(2)安龍縣籍少數(shù)民族報考人員加2分;
(3)安龍縣籍農村“獨生子女戶”或安龍縣籍農村“二女結扎戶子女”加5分;
(4)安龍縣籍退役士兵加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