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沂南縣教育系統(tǒng)公開招聘教師簡章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擁護中
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熱愛教育事業(yè),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2、政治思想素質好,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不良行為記錄,
無違法違紀和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行為。
3、身體健康,無心理障礙,適應教學崗位的需要。
4、碩士研究生年齡應在18周歲(1994年5月8日以前出生)以上,35周歲(1977年5月8日以后出生)以下;本科、專科生年齡應在18周歲(1994年5月8日以前出生)以上,30周歲(1982年5月8日以后出生)以下。
海外留學歸國人員應聘須經教育部認定具備同等學歷。
5、應聘人員須取得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書。
6、應聘人員須具有沂南縣常住戶口或接受全日制教育前戶口在沂南縣現(xiàn)行政區(qū)劃內的。
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應聘的,并應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教師資格證書及就業(yè)主管部門簽發(fā)的報到證。
7、符合應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
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yè)生、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現(xiàn)役軍人、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2010年以來在各類人事考試中嚴重違紀被通報的人員以及法律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不能應聘。其中在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應屆畢業(yè)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作為條件應聘。應聘人員不能應聘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二、招聘崗位和計劃
1、招聘崗位計劃及具體要求
招聘崗位和計劃及具體要求詳見附件。
報名結束后,對最終確定的應聘人數達不到計劃招聘人數3倍的招考崗位,計劃招聘l人的,原則上取消招聘計劃;計劃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應聘取消招聘計劃崗位的人員,經本人同意,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招聘計劃一經確定并向社會公布,未經市組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批準,不得擅自變更。
根據報名情況及實際工作需要,最終確定的應聘人數未達到以上比例的,經用人單位研究報市事業(yè)單位招聘主管部門批準,可適當放寬。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名和資格審查工作,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報名
報名采取統(tǒng)一時間、網上報名、網上繳費的方式進行。
網上報名時間:2012年5月8日—11日。
網上初審及報名查詢時間:2012年5月9日—12日。
1、個人報名
應聘人員登陸臨沂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lyrs.gov.cn)或臨沂人事考試信息網(http://rsks.lyrs.gov.cn),認真閱讀招聘簡章,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應聘信息資料,且須在報名時上傳照片(一寸近期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過20K)。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師范類畢業(yè)生報考崗位應與所學專業(yè)或教師資格證上的“任教學科”一致;非師范類畢業(yè)生報考崗位應與所取得的教師資格證專業(yè)一致。
應聘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多次登陸填交應聘信息的,后一次填報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報名資格一經初審通過,不能更改。初審不合格的,在報名時間內可以應聘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應聘人員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應聘者本人或串通他人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偽造學歷證明、提供虛假證件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的,查實后取消其本次應聘資格且今后五年內不得參加全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
2、單位初審
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主管部門指定專人負責初審工作,在報名期間(節(jié)假日不休息)隨時查看網上報名情況,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對前一天的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并在網上公布初審結果。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不符合應聘條件而未通過初審的人員,要說明理由;對應聘材料不全的,應注明缺失內容,并退回應聘者補充。如果招聘主管部門在2個工作日內(不含報名當天),未對應聘人員信息進行處理,則視為初審通過。
用人單位招聘崗位的專業(yè)要求,由縣教育體育局負責解釋。網上報名期間,縣教育體育局要公布咨詢電話并安排專人值班,提供咨詢服務。對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應當留存應聘人員的報名信息,以供資格審查時使用。
3、網上繳費
應聘人員在網上提交應聘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詢時間截止之日前登陸報名網站,查詢報名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要在2012年5月9日-13日登陸報名網站進行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xù)的,視作放棄其資格。繳費成功后,請務必登陸報名網站打印《2012年臨沂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應試人員誠信承諾書》(以備面試資格審查和參加面試時使用)。2012年5月24日-26日登陸報名網站打印《準考證》。
根據市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應聘人員應繳納考務費每人每科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