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試結束后,普通專業(yè)考試職位按公共科目筆試成績、普通專業(yè)考試成績、面試成績三部分計算考生總成績,考生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2×40%+普通專業(yè)考試成績×20%+面試成績×40%。
不需要組織普通專業(yè)考試的職位,按公共科目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兩部分計算考生總成績,考生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2×60%+面試成績×40%。
參加公安專業(yè)科目考試的職位,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兩部分計算考生總成績,考生總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40%+《申論》×30%+《公安專業(yè)科目》×30%)×60%+面試成績×40%。
計算考生總成績時,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進行匯總,保留小數點后2位,小數點后第3位4舍5入。
五、體檢、考察與錄用
根據考生總成績,按照錄用計劃1:1的比例和考生總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
如考生總成績相同,以面試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如面試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均相同,以《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或《農村工作常識》(《街道工作常識》)成績高者優(yōu)先。
如參加公安專業(yè)科目考試的考生總成績相同,以面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如面試成績、筆試成績均相同,依次以公共科目中《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成績高者優(yōu)先。
如各項成績均相同,則一同確定為參加體檢人選。
報考公安、監(jiān)獄、強戒機關人民警察職位及法院和檢察院司法警察職位的,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wèi)生部、國家公務員局下發(fā)的《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zhí)行;報考其他部門的,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wèi)生部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對體檢合格人選由招錄部門按照《吉林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實施細則》(吉公局聯發(fā)〔2011〕15號)規(guī)定的考察內容、程序、方法組織考察。服務基層項目職位的擬錄用人選在公示前,經市州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對其資格條件審核確認后,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
在辦理公務員錄用手續(xù)前,對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擬錄用人選資格,從報考同一職位考試總成績在合格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其他原因不再依次進行遞補;在辦理公務員錄用手續(xù)后,無論何種原因取消錄用資格的,均不再進行遞補。
對體檢與考察合格者,由省、市(州)公務員主管部門確定擬錄用人選并予以公示(公示期為7天),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反映但經核實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取消其擬錄用人選資格。
新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職,并辦理相關手續(xù);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錄用資格。鄉(xiāng)鎮(zhèn)機關選調生(大學生村官)錄用后,先作為大學生村官安排到報考鄉(xiāng)鎮(zhèn)所轄村工作2年,2年后安排在所報考鄉(xiāng)鎮(zhèn)適當崗位工作。
建立公務員考錄誠信檔案,對考生在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報到等環(huán)節(jié)出現的不誠信問題記錄在案,以樹立誠信報考的良好風氣。
凡屬下列情形之一者均記入考生誠信檔案:(1)偽造有關證件、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的;(2)進入體檢、考察、擬錄用公示名單的考生,主動放棄的;(3)試用期內主動放棄的;(4)報考人員被錄用為公務員后,逾期不報到取消其錄用資格等。
報考縣級(不含區(qū))及以下機關(單位),省、市州直機關(單位)駐本級政府所在地之外縣(市)的考生,最低服務年限5年(含試用期),服務年限內不得轉任或參加遴選。其他職位確需設置最低服務年限的,須經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
六、信息發(fā)布及政策咨詢
吉林省公務員考試網站(http://www.jlgwyks.cn)為本次全省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專用網站,有關考試錄用信息及相關事項,均通過上述網站進行發(fā)布,請注意查詢。
考生可以通過微信公眾平臺了解相關信息:
關注方法:
1、在微信公眾號中點“+”搜索“吉林省公務員錄用考試”或“jlsgwylyks”字樣。
政策咨詢電話:
0431-88902292(省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處)
0431-85611231(省公務員局考試錄用處)
考務咨詢電話:
0431-85861356(省公務員錄用考試中心)
0431-85861366
0431-85861367
0431-85861368
技術咨詢電話:
0431-81952345(省公務員錄用考試中心)
2017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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