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環(huán)境保護廳201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公告
資格復審時間:2014年5月21日(周三)下午14:30-17:30
資格復審地點及乘車路線: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qū)八一路346號---湖北省環(huán)境保護廳主樓308室
乘車路線:市內乘公交413路、515路、552路、564路、572路、587路、591路、608路、806路至東湖新村站下。
考生須提供的資料:
一、所有資格復審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學歷學位證書、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的學歷認證等材料。在職人員還須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確有困難的可在考察時提供)。
二、對在職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和選調生,還須提供所在單位或公務員主管部門出具的試用期已滿、無約定或已滿約定最低服務年限且單位同意報名的證明。選調生無論報考任何職位,均應具備兩年及以上鄉(xiāng)鎮(zhèn)(街道)基層工作經(jīng)歷,鄉(xiāng)鎮(zhèn)(街道)工作經(jīng)歷必須是行政關系和實際工作都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不包括掛職和借用工作時間),須提供由縣(市區(qū))黨委組織部門出具的工作證明。
三、留學回國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門學歷認證和使領館開具的證明材料。
四、考生還需提供兩年基層工作經(jīng)歷所在單位證明(加蓋公章)、本人在中文核心期刊(《中文核心期刊目錄總覽》<2012年版>中收錄期刊)上發(fā)表的文章1篇(須提供期刊原件及文章復印件,或錄稿通知原件及復印件)。
其他事項:凡未在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主動放棄資格復審、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職位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同職位通過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請各位考生互相轉告,保持通訊暢通。考生通訊方式變更的,請及時告知招錄機關。
聯(lián)系電話:027-87167116、87167539
湖北省環(huán)境保護廳
2014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