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半年清遠市清新區(qū)公開選調公務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經研究,廣東省清遠市清新區(qū)決定公開選調公務員23名。為確保本次選調工作公開、公平、公正地進行,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對象。
選調對象為選調行政區(qū)域范圍內的機關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具有公務員身份的人員。
二、選調職位(詳見附件1)。
三、選調條件。
(一)具有公務員身份;
(二)2014年年度考核稱職以上;
(三)具備選調職位要求的專業(yè)及選調條件(詳見附件1);
(四)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選調職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選調程序。
(一)職位查詢。
本次公開選調的具體報考職位及資格條件,請在清遠市清新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qxrs.gdqx.gov.cn/)網站《2015年上半年清遠市清新區(qū)公開選調公務員職位表》上查詢。
(二)報名。
現場報名或電子郵箱報名。
1.現場報名的報名時間為:2015年4月27日至29日上午,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報名地點為:清遠市清新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清新區(qū)人社局)公務員管理股(廣東省清遠市清新區(qū)太和鎮(zhèn)玄真路10號204)。
通過報名后即時領取準考證。
2.電子郵箱報名。
報考人員在規(guī)定的報名時間內(自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4月28日上午12時截止)填寫《2015年上半年清遠市清新區(qū)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附件2),并把報名表及JPG格式近期小一寸免冠電子彩色照片(名稱注明考生姓名)發(fā)送至清新區(qū)人社局公務員管理股電子郵箱:qxrzj200@126.com(郵件主題格式為“選調單位+選調職位+姓名”)。
清新區(qū)人社局根據選調的職位條件對電子郵箱報名報考者所發(fā)送的報名表所填寫的內容進行初審。經初審通過的人員名單,以電子回信的形式告知報考者報名成功。
通過電子郵箱發(fā)送報名表報名成功后(即收到電子回信),從發(fā)送電子郵件報名的郵箱下載打印準考證(報考者在下載打印準考證時,應按照選調單位發(fā)送的格式進行打印,不準自行修改準考證的內容,一經發(fā)現取消考試資格),并自行貼上與電子彩色照片同底的照片(與報名表所貼的照片同底)。打印準考證時間為2015年5月5日、6日。
3.報名要求。
每人限報一個職位,報名時須提交《2015年上半年清遠市清新區(qū)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附件2)、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須由當地組織或人社部門加具“與原件相符”意見并蓋章)、年度考核登記表復印件(要求同公務員登記表)、現工作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原件)、本人近期小一寸彩照3張(同版)、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及學歷(學位)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A4紙),本人戶籍所在地鎮(zhèn)(街道辦)計生部門出具的計生證明原件。
報考要求工作經驗的職位,須提交相關證明。
(三)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1.筆試。
內容:公共基礎知識(包括政治理論、法律法規(guī)、公文寫作以及行政管理基礎知識等)和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命題及評卷委托有關機構承辦。
時間:2015年5月9日上午9:00-11:30(星期六)。
筆試地點:清遠市清新區(qū)何黃玉湘中學(清遠市清新區(qū)太和鎮(zhèn)清和大道67號)。
筆試成績及面試人選名單將在清新區(qū)人社局網站(http//qxrs.gdqx.gov.cn/)上公布,并在清新區(qū)人社局張榜。
2.面試。
每一職位面試人選由報考者的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選調職位數與面試人數按1:3的比例計算,不足1:3比例的則按實際人數面試。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通知將在公布筆試成績后的12個工作日內發(fā)出。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參加面試人員須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和面試通知書。
3.綜合成績計算。
筆試、面試成績分別占綜合成績的50%.
筆試、面試成績合格線均為60分。
若同一職位報考者綜合成績相同,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四)體檢。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選,在指定的時間組織到指定醫(yī)院體檢。體檢工作按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由清新區(qū)人社局組織實施?忌鷮w檢結論有疑問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當天提出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一次,最終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須于接到電話通知后按我局安排(3個工作日內)進行,逾期視作放棄。如出現缺額,將根據實際需要按該職位考生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確定遞補人員。
(五)考核。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核,考核工作由清新區(qū)人社局負責。如因考核不合格出現缺額,將根據實際需要按該職位考生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確定遞補人員。
(六)公示。根據考試成績和體檢、考核等確定擬選調人選后,在清新區(qū)人社局網公示5天。
(七)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即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調動手續(xù)。
五、紀律與監(jiān)督。
對違反公開選調紀律、弄虛作假的報考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選調資格。在選調過程中有不誠信行為者,3年內不接受其參加我區(qū)的選調。
六、其他。
(一)選調工作的各環(huán)節(jié)情況如筆試成績、面試人選名單、面試的時間地點、體檢安排等將及時在清新區(qū)人社局門戶網站上公布,我局不再另行通知(需要依次遞補人選時才會用電話通知)?忌鷳诰W上查閱或與清新區(qū)人社局聯系,以便及時了解選調工作的進展情況。
(二)本次公開選調公務員不收取報名費,體檢費由考生自付。
(三)報考人員若進入選調名單后,無論何時因何種原因在原單位提拔的,一律按所報的職位辦理調動手續(xù)。如不接受此要求的,視為放棄選調資格。
(四)選調人員從到清新區(qū)上班之日起,5年內不得調離清新區(qū)。
(五)為保證本區(qū)鄉(xiāng)鎮(zhèn)公務員隊伍的相對穩(wěn)定,本次選調考試,每個鎮(zhèn)原則上最多只能錄取2人。做法是,在該鎮(zhèn)所有參加選調考試人員中,按考生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確定選調前2名。
以上公告由清新區(qū)人社局公務員管理股負責解釋,咨詢電話:5826200.
附件:1.2015年上半年清遠市清新區(qū)公開選調公務員職位表。xls
2.2015年上半年清遠市清新區(qū)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doc
清遠市清新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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