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城市管理工作需要,經蘇州市姑蘇區(qū)政府批準、區(qū)人社局同意,現(xiàn)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市容管理員(城管執(zhí)法輔助人員)50名。
一、招聘基本條件
1、自愿從事市容管理工作,具有較強的忠誠奉獻和吃苦耐勞精神,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質,紀律觀念強,服從組織分配。
2、男性,具有蘇州市區(qū)戶籍的,大專及大專在讀,身體健康,體貌端正,無殘疾,無口吃,無重聽,無紋身,體表無異常,無傳染性疾病。身高168(含)厘米以上; 雙眼裸眼視力達4.6。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8年12月31日至1995年12月31日出生)。
3、具有蘇州市區(qū)戶籍的復員、退伍軍人,高中以上學歷
年齡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即1983年12月31日至1995年12月31日出生,(班長、黨員等骨干,持A1、B1駕證者等條件優(yōu)秀者可適當放寬至32周歲)。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yǎng)、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過記過以上處分,受嚴重警告以下處分尚未解除的;
(4)曾被單位辭退或開除的;
(5)道德敗壞,有不良行為受過公安機關處理的;
(6)直系血親、配偶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被判處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親、配偶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被判處危害國家安全罪者;
(7)其他不宜報考的情形。
二、招聘崗位、職責及人數
1、招聘崗位:市容管理員
2、崗位職責:宣傳城市管理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參與日常性的城市管理工作,對所轄區(qū)域實行動態(tài)巡視檢查;勸阻和制止違反城市管理規(guī)定的行為,協(xié)助執(zhí)法人員督促違法行為人改正違法行為,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等。
3、招聘人數:50名。
三、報名方式
1、報名時間:2014-3-11至2014-3-25
2、報名地點:蘇州市廣濟南路288號,石路金座大廈15樓,咨詢電話65581091
3、現(xiàn)場報名時,報名者填寫《現(xiàn)場報名資格審查登記表》(以下簡稱《登記表》),將《登記表》中“報名者填寫內容填寫完整并加貼近期免冠1寸證件照1張。報名者需持《登記表》,到指定區(qū)域測量身高和視力,測量完畢后交驗資料。
4、資格審查:報名者向工作人員出示應聘材料的原件、復印件。經驗證,符合規(guī)定條件的報名者,工作人員當場收取《登記表》、相關資料復印件和近期同底1寸證件照1張。
四、報名注意事項
1、須本人到現(xiàn)場報名。報名者須出示本人身份證、戶籍證明、學歷(學位)證書和相關資格證書、軍人復員退伍證。工作經歷可憑單位證明、勞動合同、社保繳費記錄等證明。應聘材料和證件均出示原件,并向招聘單位提交復印件和個人近期同底1寸證件照1張。
2、報名者須對照《簡章》規(guī)定的招聘崗位和招聘條件如實申報,所提供的應聘材料必須齊全且真實有效。在整個招聘過程中,報名者凡有弄虛作假等違反本簡章規(guī)定的行為一經查實,隨時取消應聘和錄取資格,責任由報名者自負。
五、體能測試
1、現(xiàn)場審核報名材料,符合招聘要求的現(xiàn)場發(fā)放《體能測試準考證》。
2、考生按照《體能測試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測評。并必須同時攜帶《體能測試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
3、體能測評項目:1000米跑步(25歲(含)以下<4’10”,25歲以上<4’30”為合格)。
4、體能測試成績當場公布。測試合格者,按照招聘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人選.并現(xiàn)場領取《面試通知書》。
六、面試
1、考生按照《面試通知書》上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參加面試時必須攜帶《面試通知書》和本人有效身份證。
2、面試形式和內容。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進行。面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傾向、邏輯思維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組織應變能力、計劃協(xié)調能力、人際關系與合作能力、崗位匹配能力、責任感和進取心、個性穩(wěn)定性等。
3、面試成績的計算。以百分制計算,保留小數點后一位小數,第二位四舍五入,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成績相同的以體能測試成績高者在前。
七、體檢
1、根據總成績,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招聘條件中對身體條件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2、本次招聘實行一次性體檢,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八、考察(政審)和資格復查
招聘單位對通過考試并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進行考察(政審),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在招聘單位申報錄取和聘用手續(xù)前,因考生體檢、考察(政審)和資格復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動放棄錄取資格而出現(xiàn)缺額時,可在考生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從低分的順序進行一次性遞補。
九、錄用和聘用
1、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由錄用單位進行公示,接受社會和考生監(jiān)督,公示期七天。
2、錄取人員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為三個月,并接受上崗前培訓,試用期滿考核或不合格者,解除勞動合同。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辦理錄取或簽約相關手續(xù)的,取消其錄取資格。
3、錄取人員薪酬待遇由區(qū)政府財政保障,實行錯時上班,需值夜班,被錄用人員統(tǒng)一配發(fā)市容管理員工作制服。
十一、紀律與監(jiān)督
1、招錄實行自律制度,即報考者要對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凡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和違反考試錄用紀律的報考人員,一律取消考試或錄用資格。
2招錄工作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剩瀼毓_、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秉公辦事,嚴肅招錄紀律,主動接受社會和人民群眾的監(jiān)督,確保新錄用人員的政治素質和業(yè)務素質。
十二、本簡章由蘇州市姑蘇區(qū)城管行政執(zhí)法局負責解釋。
蘇州市姑蘇區(qū)城管行政執(zhí)法局
二○一三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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