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成都市人民政府研究室面向全國招聘政府雇員3名。現(xiàn)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本次招聘按照公開、公平、公正、擇優(yōu)原則,面向全國公開招聘。招聘公告在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網上公布,接受社會監(jiān)督。
二、招聘條件
政府雇員基本條件是: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guī),遵守政府工作紀律和有關規(guī)章制度,能夠勝任雇用工作任務。具體工作職責、雇員條件、雇用期限和待遇分別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數(shù)量
本次招聘崗位為政策綜合研究,數(shù)量3名。
(二)工作職責
雇員工作職責主要有以下內容:
1.圍繞我市經濟社會發(fā)展和改革開放中綜合性、戰(zhàn)略性、全局性重大問題,綜合運用社會科學、自然科學等研究方法,開展定量研究分析,提出重大課題研究建議。
2.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開展綜合或專項調研,向市委、市政府提出調研報告。
3.負責重大課題研究的評審工作,向市委、市政府提出決策建議。
4.參與政府重大課題研究的對外招標、統(tǒng)籌管理等系列組織工作。
5.承辦市政府研究室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雇員條件
1.具有管理科學與工程、公共管理(行政管理)、經濟學等相關專業(yè)碩士及以上學歷(學位),年齡在35周歲以下。
2.有較強的文字寫作能力和口頭表達能力。
3.熟悉政策法規(guī),能熟練操作計算機。
4.身體健康。
具備國家承認高等院校管理科學與工程、公共管理(行政管理)、經濟學等相關專業(yè)博士及以上學歷,具有政策研究或機關公文寫作經歷1年以上者優(yōu)先。
(四)雇用方式及期限
雇員實行雇用制,不具有行政職務。聘期3年,期滿后經考核合格可優(yōu)先續(xù)聘。
(五)雇用待遇
雇員年薪根據雇用崗位和應聘人員學歷、職稱、工作經歷及綜合能力等因素,經雙方協(xié)商以合同形式確定。
社保、醫(yī)保、住房公積金等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規(guī)定執(zhí)行。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應聘者在成都人事考試網(網址:http://www.cdpta.gov.cn)下載報名表后,填寫報名表(附本人近期電子照片,照片為報考人員本人近期免冠照片,文件格式為JPG或BMP格式并大于3K小于160K。),發(fā)電子郵件(電子郵箱:22623645@qq.com)進行報名。
2.報名時間:2014年3月19—25日。
3.報名須知:報名前應認真閱讀本公告、報名注意事項等信息。
報考人員須如實、準確填寫《成都市政府研究室政府雇員應聘報名表》各項內容。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須真實完整,資格審查工作將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報考人員如弄虛作假或隱瞞有關情況的,取消報考者報名、考試成績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二)初審確認
報名結束后,市政府研究室進行初審,初審合格后在2014年3月28日17∶00前通過電子郵件通知報考人員。入圍人員于3月31日17∶00到成都市高新區(qū)錦悅西路2號2B334室確認,并領取準考證。
國家有關法律、政策限制流動人員,報名須事先征得原單位蓋章同意。
(三)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其中筆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40%、面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60%。
1.筆試
筆試采用閉卷考試,內容為機關公文寫作、研究報告起草等相關知識,筆試滿分100分。筆試開考比例為1:3,如報名人數(shù)未達開考比例,可調整招聘名額。
報考者須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筆試。
考試時間:2014年4月3日,考試地點:見準考證。
2.面試
根據筆試折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取前9名進入面試。進入面試人員在4月11日提供以下文件資料到市政府研究室(成都市高新區(qū)錦悅西路2號2B334室)確認。
(1)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張;
(2)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3份;
(3)本人學歷(學位)證明及復印件3份;
(4)本人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及復印件3份;
(5)主要工作業(yè)績、研究成果、著述等證明本人相關專業(yè)技術能力和資歷的資料。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進行,主要考察應聘者語言表達能力和分析解決問題能力等方面的綜合素質。
應聘者須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面試,通過現(xiàn)場抽簽方式確定面試順序。
面試時間:2014年4月15日,面試地點:成都市政府研究室(成都市高新區(qū)錦悅西路2號2B345室)。
(四)體檢和考察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體檢人員,體檢參照公務員體檢標準進行,并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如出現(xiàn)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遞補。
(五)簽訂合同
根據考試總成績、體檢、考察結果,市政府研究室發(fā)出擬錄用通知書,與擬聘用人員就薪金待遇等問題進行具體協(xié)商,按照《勞動合同法》等有關規(guī)定,簽訂勞動合同。如不能達成協(xié)議,缺額依次遞補。
試用期按照《勞動合同法》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擬聘用人員與原單位需依法解除勞動關系的,由本人負責解決;收到擬錄用通知書45天內無法解除的,視為放棄,缺額依次遞補。
(六)應聘費用
應聘人員交通、食宿等費用自理。
聯(lián)系單位:成都市政府研究室秘書處
聯(lián)系人:張平、何偉
聯(lián)系電話:028-61880926傳真:028-61880926
電子郵箱:22623645@qq.com
201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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