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中小企業(yè)服務中心二〇一四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一、單位簡介
(一)招聘單位簡介
昆明市中小企業(yè)服務中心(以下簡稱中心)是2013年經中共昆明市委機構編制辦公室批準成立的事業(yè)單位。中心為昆明市工業(yè)和信息化委員會管理的事業(yè)機構,級別為副縣級,經費保障由市級財政全額撥款。
(二)、中心主要職能
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有關發(fā)展中小企業(yè)的法律法規(guī)和方針政策,配合相關部門擬訂發(fā)展中小企業(yè)的地方性法規(guī)、規(guī)章與政策,提出昆明市關于中小企業(yè)服務體系、平臺建設的方針、政策、具體措施和辦法。搭建中小企業(yè)服務平臺,為廣大中小企業(yè)提供融資、企業(yè)管理、人才培養(yǎng)、品牌管理、信息技術等服務業(yè)務。爭取國家、省、市對中小企業(yè)、服務體系及平臺建設的扶持政策及資金,受理中小企業(yè)投訴工作,承辦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等。
二、招聘崗位名稱、人數、專業(yè)及資格條件
(一)應聘人員需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見附件)
三、招聘范圍、對象
面向全國公開招聘符合上述條件的具備各類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的應、往屆畢業(yè)生,年齡在30周歲及以下,即1984年5月8日以后出生的人員。事業(yè)單位在編在職人員不在本次公開招聘范圍內。
四、報名時間、地點、方式和所需的證件、材料
(一)報名方式、時間和材料準備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不接受委托報名)
2、報名時間:2014年5月8日
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
3、報名地點:昆明市中小企業(yè)服務中心
(地址):昆明市.呈貢區(qū).市級行政辦公區(qū).4號樓
638室。
4、報名時需提供的證件、材料:
(1)近期半寸免冠照片2張;
(2)畢業(yè)證、學位證,2014年應屆畢業(yè)生提供就業(yè)推薦表,報名時交學位證、畢業(yè)證、就業(yè)推薦表復印件各一份,需驗原件。
(3)公民身份證或其他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4)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如:職稱證書、職業(yè)資格證書、專業(yè)等級證書、工作經歷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5)提供未就業(yè)的證明材料。如失業(yè)證、解除聘用(勞動)合同的文書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6)在職職工應聘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7)《昆明市中小企業(yè)服務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一份;
(8)《昆明市中小企業(yè)服務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考誠信承諾書》一份。
5、聯系人:楊麗瓊劉霞
電話:63193056
(二)報名要求
1、每個報考人員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報名。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2)受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三)資格審查
由昆明市中小企業(yè)服務中心負責。專業(yè)、學科按照《研究生學科專業(yè)目錄》、《高等學校本科專業(yè)目錄》和《普通高等學校高職高專教育指導性專業(yè)目錄(試行)》等設置。每個招聘崗位擬聘人數與通過資格審查報名人數不低于1:3的比例,達不到比例的取消該招聘崗位。
五、考試的方法、科目、范圍和時間、地點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的方式進行
(一)筆試
1、通過資格審查的報名人員,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到昆明市中小企業(yè)服務中心領取《準考證》(日期另行通知)。
聯系人:楊麗瓊劉霞
電話:0871-63193056
2、筆試方式:采用閉卷方式進行。
考試內容:主要考核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參考用書為《2014云南省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錄應試教程》,云南大學出版社,2013年11月出版。
3、筆試時間:詳見準考證。
4、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5、報考人員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按時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二)面試
1、面試人選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擬聘人數與面試人員1:3的比例確定。如因特殊情況出現低于上述比例或等額進入面試的,可正常進行面試,但應聘人員考試綜合成績須達到60分以上可進入考核、體檢。
2、面試方式、內容。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考察報考人員崗位履職所具備的水平和能力。
3、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4、聯系人:楊麗瓊劉霞
聯系方式:63193056
六、考試成績的計算方法、合格分數線、考核人選的確定。
(一)筆試卷面總分100分,占考試綜合成績的50%;考試成績將在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考生可申請查分。
(二)面試總分100分,占考試綜合成績的50%。
(三)考試綜合成績按百分制計算,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綜合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荚嚲C合成績將在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考生可申請查分。如果出現綜合成績并列的情況,以面試成績高者進入下一階段。
(四)經公示無異議的,依據考試綜合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上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考核和體檢人選。
七、考核、體檢
(一)考核及體檢由昆明市中小企業(yè)服務中心組織實施。考核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的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工作實績和學習情況等,考核不合格者不能確定為擬聘人員;招聘單位須安排擬聘人員到縣級以上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
(二)在考核或體檢中不合格的人員,由昆明市中小企業(yè)服務中心取消其擬聘用資格,并書面告知理由。因此產生的空缺可從本崗位綜合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上的應聘人員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八、聘用
(一)根據考核、體檢情況確定擬聘人員,在本單位及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示7個工作日。
(二)公示無異議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九、招聘紀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紀委、監(jiān)察部門、新聞媒體和社會監(jiān)督。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紀檢監(jiān)察部門負責受理群眾的舉報,并按管理權限及時處理。
(二)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應聘資格,兩年內不得參加機關事業(yè)單位錄、聘用考試,已受聘人員解除聘用合同: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得應聘資格的;
2、在考試、考核和體檢過程中作弊的;
3、其他違反公開招聘有關規(guī)定的行為。
(三)聘用單位負責人及招聘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系的應回避。
十、其他事項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自動放棄,相應崗位由達到考核、體檢條件的應聘人員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
1、擬聘人員自愿放棄聘用的(提交本人親筆簽名的書面情況說明);
2、公示期滿10個工作日內,聯系不上擬聘人員本人的。
(二)未盡事宜按照《昆明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試行)》(昆政辦〔2008〕80號)文件及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三)本簡章由昆明市中小企業(yè)服務中心負責解釋。
十一、監(jiān)督電話
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處:
0871-63192326
昆明市第十紀工委:0871-63161132
昆明市工業(yè)和信息化委員:0871-63135910
附件1、昆明市中小企業(yè)服務中心201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
2、昆明市中小企業(yè)服務中心201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3、昆明中小企業(yè)服務中心201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考誠信承諾書
昆明市中小企業(yè)服務中心
201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