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審計干部培訓中心系審計署直屬事業(yè)單位,根據工作需要,經審計署批準,現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1名,具體情況如下:
一、應聘人員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熱愛審計事業(yè),有強烈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五)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心理和身體健康;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應聘:
1.受過刑事處罰或被開除公職的;
2.受過黨內嚴重警告或行政記大過以上處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
4.在此前公開招聘過程中被招考主管機關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行為的;
5.法律規(guī)定不得招聘到事業(yè)單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崗位及崗位條件
崗位描述:
在相關處室負責人領導下,參與審計干部培訓管理工作;開展培訓調查研究,編制培訓規(guī)劃和年度培訓計劃,設計培訓課程并組織教學,組織實施培訓項目,進行培訓項目評估等。
崗位條件:
1.會計或財經類相關專業(yè),全日制博士、碩士研究生學歷,年齡35周歲及以下,戶口不限。
2.具有較好的計算機運用水平和良好的文字功底。
3.具有高校教學工作經歷者優(yōu)先。
三、報名方式及時間
凡符合上述條件者,請將本人簡歷1份(主要包括本人基本情況、學習經歷、工作經歷、聯系方式等)、相關證件(主要包括身份證、畢業(yè)證書、學歷學位證書、工作經歷證明等)制作成電子文本,于2014年5月30日前通過電子郵件發(fā)至cnao_pxzx@163.com。
四、招聘程序
(一)資格審查。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tǒng)一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經資格審查合格者將電話通知考試。
(二)考試、考核和體檢。根據招聘崗位要求,統(tǒng)一組織考試?荚嚲唧w時間和方式另行通知。根據考試成績確定參加體檢、考核對象。體檢標準參照國家人事部、衛(wèi)生部《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
(三)確定人選、公示及錄用。對體檢、考核合格的人員,由招聘領導小組根據招聘崗位需要,經集體研究并報審計署同意后,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并經過公示程序后,報審計署同意,辦理錄用手續(xù)。
審計署審計干部培訓中心地址及聯系方式:
北京市中關村南大街4號
郵編:100086郵箱:cnao_pxzx@163.com
聯系人:徐老師
聯系電話:(010)82199802
審計署審計干部培訓中心
2014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