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樂清市人民法院后勤服務中心工作要求,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人事聘用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錄20名工作人員,其中速錄員15名(男女不限)、協(xié)執(zhí)員5名(男性),派遣到樂清市人民法院從事司法輔助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錄對象和條件:
(一)樂清市戶籍,年齡在28周歲以下;
(二)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三)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四)身體健康;
(五)其他事項。
1、本次招錄所涉及的年齡計算統(tǒng)一截止到2014年6月10日。
2、報考人員戶籍以2014年6月10日的戶籍所在地為準。
二、報名時間和招錄辦法
(一)公開報名
1、報考人員持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證明、畢業(yè)證書、公安機關出具的無犯罪記錄等相關證書及報考崗位所需的其它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一式一份)以及同底免冠一寸近期彩色照片3張到報名點報名。
考生報名時須提交《報名表》(附件1)一式一份。
2、報名時間:2014年6月19日(星期四)上午 8:30-11:00,下午14:30-17:00。
3、報名地點:
樂清市人民法院政治處808辦公室 聯(lián)系電話:61601807
(二)考試
考試內容分為速錄和面試,速錄員崗位速錄成績占60%,面試占40%;協(xié)執(zhí)員崗位速錄成績及面試成績各占50%。
測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三)體檢
考試結束后,根據(jù)考試成績,按招錄計劃數(shù)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
體檢標準參照《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wèi)生廳轉發(fā)人事部衛(wèi)生部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事部辦公廳、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fā)〔2007〕25號)執(zhí)行。
如有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依次遞補。
(四)考察
考察標準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fā)〔2005〕58號)執(zhí)行。
(五)聘用
體檢、考察工作結束后,根據(jù)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yōu)確定擬聘用對象。如發(fā)現(xiàn)在報名、考試、考察中有作弊、弄虛作假行為的,一經(jīng)查實,取消聘用資格,所空缺名額,依次遞補。
錄用后與樂清市人才有限公司簽訂聘用合同。
樂清市人才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