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維護城區(qū)社會治安秩序,提升應急處突能力,增強群眾安全感,經(jīng)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0名巡防協(xié)勤人員,F(xiàn)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及方式
按照民主、公開、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采取筆試、體能測試、體檢、政審等方式公開招考,擇優(yōu)聘用。
二、招聘條件
(一)政治立場堅定,品行端正,作風正派,熱愛特巡警工作,富有正義感和社會責任感;
(二)現(xiàn)實表現(xiàn)好,無違法犯罪行為;
(三)身體健康,體貌端正,無殘疾、口吃、色盲、紋身及精神、心理疾病,身高在1.70米以上,雙眼裸視視力均在4.8以上;
(四)年齡18周歲(1996年1月1日以前出生)至28周歲(1986年6月1日以后出生)的男性青年;
(五)具有中專(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退伍軍人可放寬至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刑事、行政處罰、勞動教養(yǎng)、收容教養(yǎng)和曾被開除公職的;
2、有違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4、其它不宜從事特巡警工作的。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經(jīng)目測合格進行報名與資格審查,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報名
報名時間:2014年7月2日至7月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報名地點:郯城縣公安局8樓801室(新汽車站東2000米路北);報名時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本、畢業(yè)證、退伍證等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免冠同底彩色1寸照片4張,報名及考試費100元(不含體檢費用)。應聘者不得委托他人代辦手續(xù)。
(二)資格審查
對招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經(jīng)審查不具備招聘條件的,取消其資格。
四、考試內容和時間安排
(一)筆試(100分):主要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領取準考證時間:2014年7月8日至9日。
(二)體能測試: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1:1.2的比例確定體能測試人員,參照《人民警察體育鍛煉評分標準》測試1000米跑和立定跳遠,成績達標即可,不計入考試成績。
五、體檢、政審
體能測試合格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等額進入體檢、政審。
體檢工作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
政審內容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員和主要社會關系現(xiàn)實表現(xiàn)等情況。對因體檢、政審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六、聘用及聘用后待遇
體檢、政審合格的人員與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簽訂勞務派遣員工合同書,合同期限三年,試用期三個月(含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月工資不低于當?shù)刈畹凸べY標準,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繳納養(yǎng)老等社會保險,工作期間免費為個人提供勞動技能培訓。
七、合同解除
1、正常解除。合同期滿,雙方勞動合同自然解除。
2、非正常解除。合同期內,對違反管理規(guī)定、不能勝任本職工作或身體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經(jīng)用人單位研究,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合同期內,因本人意愿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提前一個月提出書面申請。
本簡章由郯城縣招聘巡防協(xié)勤人員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39-6153289
0539-6107977
郯城縣招聘巡防協(xié)勤人員領導小組
2014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