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精神,現(xiàn)面向全社會公開招聘市機關食堂工作人員1名(詳見招聘崗位表),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和對象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有較強的事業(yè)心和工作責任感。
2、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或其他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不接受其報名。
(二)招聘對象
1、招聘對象:退伍兵。
2、學歷要求:大專以上學歷,不限專業(yè)。
3、年齡要求:在1984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4、身體健康,能勝任應聘崗位工作。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為事業(yè)單位公益一類編制,按照國家政策規(guī)定薪酬待遇執(zhí)行。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一)報名
1、報名方式:采用現(xiàn)場報名。
2、報名時間:2014年8月11日至 8月 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報名地點:清遠市人民二路18號市府大院內市機關食堂二樓辦公室。
4、報名要求:報名時需填寫《清遠市機關食堂2014年公開招考報名表》。提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彩照4張(同版)及如下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
本人身份證、戶口本、退役證(或相關證明材料)和學歷(學位)證書;其中在職人員還需要提交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已婚報考者須提交計劃生育證明。以上各證件均需提供原件和A4紙復印件各一份,審核后留下復印件退回原件。
5、資格審核。我單位將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經審查符合招聘條件,發(fā)放準考證。準考證領取時間另行通知。
6、聯(lián)系方式:市機關食堂二樓辦公室
聯(lián)系人:潘冬萍
聯(lián)系電話:0763-3386106
7、注意事項:
報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有效,且與《清遠市機關食堂2014年公開招考報名表》中填寫的情況一致,如有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不予錄用。
(三)招聘辦法
1、筆試(占總分50%)
(1)筆試科目:《綜合知識》。內容: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綜合基礎知識。委托考試機構命題及閱卷。筆試采取閉卷進行。筆試以百分制評分:60分為合格線,不合格者不予進入面試范圍。
(2)考試時間:另行通知
(3)考試地點:清遠市國際會展中心(具體時間地點以準考證通知為準)
2、面試(占總分50%):結構化面試。
(1)面試人選的確定:按應聘對象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招聘崗位數(shù)與面試人數(shù)按1:3的比例計算,不足1:3比例的則按筆試合格的實際人數(shù)面試。
(2)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通知擬在公布筆試成績后的10個工作日內發(fā)出。面試人員須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和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
3、成績計算:
(1)筆試和面試都按百分制計算,然后按百分比折算合計總成績,面試成績按百分制不達60分的不予錄用。
(2)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考生的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在清遠市人民政府網站公布。
四、體檢
考試結束后,按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體檢人選。體檢通知將在面試工作結束后的10個工作日內發(fā)出。體檢按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fā)〔2010〕382號)執(zhí)行。
五、考察
根據(jù)《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fā)〔2010〕276號)文要求,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考察人選。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含計劃生育)、工作或學習表現(xiàn)等情況,以及應聘資格條件的真實性。
六、遞補
如出現(xiàn)應聘者體檢不合格和考生放棄體檢或放棄聘用的情況,可以在成績合格以上的考生中依次遞補人選。凡經發(fā)文聘用人員,其放棄的,不再進行遞補。
七、公示
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清遠市人民政府網站(網址:http://gdqy.gov.cn/gdqy/XXGK/xxgk_index.shtml?xid=812)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
八、錄取
擬聘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按有關程序辦理手續(xù)。
九、其他
(一)招聘工作的各環(huán)節(jié)情況如筆試成績、面試人選名單及面試的時間地點、體檢人員名單等將及時在網上公布。應聘者可在網上查閱或與清遠市機關事務管理局聯(lián)系,以便及時了解招聘工作的進展情況。應聘者在報名表所填寫聯(lián)系地址和電話必須真實,并保持聯(lián)系電話暢通。如因地址不詳或聯(lián)系電話不暢通,導致未能按時接到招聘工作的有關通知而耽誤其本人參加面試、體檢、錄用的,后果由應聘者本人負責。應聘者如未能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按要求辦理好相關手續(xù)的,視同放棄錄用資格。
(二)應聘者參加筆試、面試、體檢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入場。證件不齊者,不得參加考試或體檢。
本公告由清遠市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解釋。
聯(lián)系電話:0763-3362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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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遠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201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