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九龍坡區(qū)2014年下半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為加強干部隊伍建設,進一步提高事業(yè)單位人才隊伍整體素質,優(yōu)化人員結構,根據《重慶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fā)〔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fā)〔2011〕326號)等有關規(guī)定,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九龍坡區(qū)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按照德才兼?zhèn)涞臉藴,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單位及人數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39名,其中:職員32名,專業(yè)技術人員7名。具體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及要求詳見《九龍坡區(qū)2014年下半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1)。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凡符合以下條件人員者均可報名: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政治素質好。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符合招聘崗位的具體要求(見附件1)。
(六)在報名開始日(2014年8月27日)前取得崗位要求的國民教育?萍耙陨蠈W歷證書;在國(境)外高校就讀取得的全日制學歷(學位)須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生服務中心的認證。
(七)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及以下(1978年8月27日至1996年8月27日期間出生)。
(八)自愿在九龍坡區(qū)服務滿5年及以上。未滿規(guī)定服務期者,取消其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身份并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九)符合回避要求和聘用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招聘崗位要求有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工作經歷。其中,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yè)單位、村(社區(qū))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yè)高校畢業(yè)生到高校畢業(yè)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yè)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團及以下單位工作過,可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高校畢業(yè)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視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的計算時間截止到2014年8月27日。
(十)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yè)單位人員(辭職解聘時間認定:以人力社保局批準辭職解聘時間為準);本區(qū)機關事業(yè)單位正式在編人員;現役軍人;未滿服務期、也未在2014年8月27日前解除選派協議的選派大學生;違反社會公德、道德敗壞人員;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yè)的專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報考。
四、招聘方式
報名人員自愿選擇一個崗位報考,且所學專業(yè)須與崗位所需專業(yè)完全一致,招聘指標數與崗位報名人數達到1:3比例方可開考。若未達到該比例,則相應遞減招聘指標(按四舍五入法處理);無法遞減的,取消招聘。其中,屬急需緊缺崗位或特殊人才的,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后,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
五、招聘程序
(一)簡章發(fā)布
招聘簡章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重慶市九龍坡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開發(fā)布。
(二)報名及手續(xù)
1.報名時間
2014年8月27—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2.報名地點
重慶市九龍坡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五樓1號會議室(九龍坡區(qū)二郎留學生創(chuàng)業(yè)園E棟五樓,請預查網上電子地圖)。
3.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只受理現場報名方式。
4.報名手續(xù)
報名者請先在網上下載、填寫報名表(附件3,報名表共2頁,請正反雙面打印后用黑色簽字筆準確工整填寫<可打印>相關內容,須提供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照2張<1張貼在報名表上>,報考者不得任意修改報名表格式),報名時間內須持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在職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所在單位有主管部門的,由主管部門出具)。崗位要求工作經歷的須提供工作經歷證明。委托報名須出示委托書、相關資料及代辦者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資格初審合格者需繳納筆試考務費100元(50元/科),同時將《報名表》等相關報名材料交工作人員處。
5.報考專業(yè)問題
招聘崗位涉及專業(yè)要求的,統一執(zhí)行《九龍坡區(qū)2014年下半年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專業(yè)指導目錄》(附件2)。
6.領取準考證
報名者憑身份證和繳費收據于2014年9月9-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在報名處領取準考證。
六、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兩科總分值200分。
職員崗位考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和《管理基礎知識》,每科分值100分。
專業(yè)技術人員崗位考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專業(yè)知識(技能知識),每科分值100分。
《綜合基礎知識》和《管理基礎知識》參考資料,可在報名處購買。專業(yè)知識科目測試內容為崗位所需專業(yè)的專業(yè)知識或技能知識。
筆試時間為2014年9月14日,具體時間地點與考務等事項詳見準考證。筆試成績在考試結束后一周之內在九龍坡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布。
(二)面試
按招聘崗位指標數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特殊緊缺崗位除外),根據報考同一崗位人員的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選,兩科總分低于110分者不得進入面試;若某崗位最后一名面試人選成績并列,則同時進入面試;若某崗位達不到面試比例的,則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至規(guī)定比例,按“實際參加面試人數×面試比例”的公式重新計算確定招聘指標(計算結果出現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若某崗位只有1名考生筆試成績達到110分,且該考生筆試成績達到其他崗位擬進入面試人員最低成績,則保留該崗位1個招聘指標。面試分值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考官對考生評定在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面試成績在60分以下的,考官組應書面說明理由,并交區(qū)人力社保局備案。
如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在報考同一單位同一崗位筆試成績合格人選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三)總成績計算方式
總成績=筆試成績÷2×60%+面試成績×40%
各項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七、體檢
按報考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根據崗位招聘指標數等額確定體檢對象。若進入體檢最后一名報考人員的總成績出現并列時,依次按綜合基礎知識、管理基礎知識(專業(yè)知識<技能知識>)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體檢人選;若上述各項成績都相同,則報經區(qū)調配領導小組同意后加試一場面試,并按加試面試成績的高低依次確定最終體檢人選。若體檢有不合格的或自愿放棄體檢的,則按該崗位考生總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
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fā)〔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要求,并結合本行業(yè)或崗位實際要求執(zhí)行。招聘單位和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疑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區(qū)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醫(y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八、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九龍坡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對其進行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是否需要實行崗位任職回避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若考察不合格或經確認自愿放棄的,則按報考該崗位考生的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
九、公示
考試考核等有關事宜,可登陸九龍坡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查詢。
擬聘用人員由區(qū)人力社保局按有關規(guī)定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九龍坡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重慶市九龍坡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綜合服務中心一樓公示欄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專業(yè)、準考證號、筆試面試總成績、擬聘單位等。
十、聘用及待遇
考試、體檢、考核均合格者,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聘用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yè)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fā)〔2003〕37號)和《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轉發(fā)〈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fā)〔2006〕68號)進行管理,享受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相應福利待遇。
聘用人員實行規(guī)定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予以正式聘任;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fā)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
十一、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是選拔優(yōu)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嚴格執(zhí)行招聘有關政策規(guī)定,嚴肅人事工作紀律,嚴禁徇私舞弊,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自覺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廣大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若招聘過程中發(fā)現違反規(guī)定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5年內不得參加九龍坡區(qū)公務員或事業(yè)單位考試,情節(jié)嚴重的將依法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本《簡章》由重慶市九龍坡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
1.九龍坡區(qū)2014年下半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
2.九龍坡區(qū)2014年下半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專業(yè)指導目錄
3.九龍坡區(qū)2014年下半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