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凌海市委黨校的用人需要,按照《錦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和有關文件規(guī)定,凌海市委黨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2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教師執(zhí)業(yè)資格;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3年12月24日(含)以后出生);
6、中共黨員;
7、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均不得報考。本公告中資格條件或相關資歷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14年12月24日。
二、招聘組織與方式
招聘采取考核的方式,由凌海市委組織部會同凌海市委黨校具體組織實施。
三、招聘崗位及要求
具體內容詳見《2014年凌海市委黨校公開招聘教師計劃信息表》(見附件1)。
四、招聘步驟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2014年12月24日—12月28日(早8:30-11:00,下午13:30-16:00,節(jié)假日不休息)。
2、報名地點
凌海市政府辦公樓A座529室(組織部干部科),電話:0416—8122912。
3、報名方式
采取現(xiàn)場報名與資格審查相結合的方式。應聘者填寫《2014年凌海市委黨校公開招聘教師報名信息登記表》(見附件2),攜帶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材料及能證明個人能力、資歷的有關材料(學歷、工作經歷、學習時期學生會經歷、任職資歷、論文著作成果、獎勵情況和職稱資格等原件和復印件),到凌海市委組織部報名地點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者,交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寸版4張。應聘者每人限報一個崗位。要嚴格遵守報名誠信制度,認真衡量資格條件,實事求是地填寫報名表。
在公開招聘期間,如發(fā)現(xiàn)報名人員不符合報名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即取消該報考人員考試及聘用資格。
(二)考核
由凌海市委組織部會同凌海市委黨校及相關專家組成考核組,根據(jù)應聘者的素質、業(yè)務能力等方面按照招聘計劃1:2的比例確定擬考核人員,考核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面試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體檢
根據(jù)面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列,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選,體檢不合格者,依次遞補。體檢在具有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體檢經驗的三級甲等以上醫(y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應聘者自行承擔。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察
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考察工作由凌海市委組織部會同凌海市委黨校組織進行。重點對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復查報考資格?疾熘邪l(fā)現(xiàn)有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應聘資格。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棄出現(xiàn)的職位空缺,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從面試合格人員中依次遞補。
(五)公示和聘用
公示由凌海市委組織部向社會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對公示有異議的人員,由用人單位進行認真調查核實,對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公示后,如因取消資格、擬聘人員自愿棄權等原因出現(xiàn)職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在公開招聘期間,報名人員如不按規(guī)定參加體檢、辦理有關手續(xù)、簽訂聘用合同等,視為自動棄權。
(六)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聘用人員辦理聘用手續(xù)、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書,試用期為六個月。試用期間的工資、待遇等按相關文件執(zhí)行。
五、其它
(一)有效報名人數(shù)與崗位招聘人數(shù)比例不足1:2時,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二)考生從報名至考試期間,應確保報名時所填報的通訊工具暢通,以便聯(lián)絡,因所留通訊方式不暢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負。
(三)政策咨詢電話:
凌海市委組織部 0416-8122912;
其它未盡事宜,按《錦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中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中共凌海市委組織部
2014年12月23日
附:1、中共凌海市委黨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報名信息登記表.rar
2、
2014年凌海市委黨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職位信息表 | ||||||||||||
序號 |
單位名稱 |
招聘職位 |
職位簡介 |
招考計劃 |
專業(yè) |
學歷 |
學位 |
政治面貌 |
具有基層工作經歷 |
其他條件 |
面試比例 |
備注 |
1 |
中共凌海市委黨校 |
教師 (一) |
教學 |
1 |
研究生:法學類 |
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及以上 |
碩士學位及以上 |
中共黨員 |
兩年以上 |
取得教師資格 |
1:2 |
考核 |
2 |
中共凌海市委黨校 |
教師 (二) |
教學 |
1 |
研究生:語言學及應用語言學、漢語言文字學、中國現(xiàn)當代文學 |
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及以上 |
碩士學位及以上 |
中共黨員 |
兩年以上 |
取得教師資格 |
1:2 |
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