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guī)定,浙江省藥品化妝品審評中心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
浙江省藥品化妝品審評中心(浙江省藥品不良反應監(jiān)測中心)為浙江省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下屬公益一類事業(yè)單位,機構規(guī)格為縣處級,預算形式為財政適當補助,辦公地點在杭州市區(qū)。主要職能:承擔全省藥品注冊技術審評工作、化妝品行政許可技術審評工作、藥品化妝品不良反應監(jiān)測管理工作及藥物濫用監(jiān)測等工作。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本次公開招聘藥品審評崗位1人,為專業(yè)技術崗位。
應聘人員應符合《浙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招聘單位明確參照執(zhí)行的有關規(guī)定條件,以及招聘崗位下列具體條件要求:
(一)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或碩士及以上學位,藥學、中藥學、制藥工程、藥物制劑專業(yè);
(二)具有3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熟悉藥品相關法律法規(guī);
(三)具有較好的文字功底、語言表達和溝通能力,能夠熟練運用英語進行專業(yè)閱讀和專業(yè)溝通交流;
(四)年齡一般要求在35周歲及以下(1979年1月31日后出生),具有副高及以上職稱者放寬到40周歲。
其中,招聘條件所要求的相關工作經歷,按勞動(聘用)合同或招聘單位認可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認定,時間按足年足月計算到報名截止時。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電子郵件報名。應聘者可自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1月31日16:00,發(fā)送報名電子郵件(郵件主題為“應聘藥審中心崗位+姓名”)到報名郵箱zhejiang@adr.gov.cn,附報名表(樣式見附件)。
2、資格初審。報名結束后3天內,符合報名條件人員名單在浙江省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網公布。
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應不少于3人,否則將取消招聘計劃。
(二)考試及資格復審
考試采用筆試、面試的方式進行。筆試、面試滿分均為100分,各占考試成績的50%。符合條件、具有副高以上技術職稱的人員可免筆試直接進入面試,面試成績即為其考試總成績。
1、筆試。內容包括公共基礎知識及崗位相關的專業(yè)知識。
筆試結束后,根據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名單。
2、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主要考查專業(yè)能力和綜合素質。
考試及資格復審由招聘單位組織,具體時間、地點在浙江省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網公布。
應聘人員應攜帶報名表(貼照片)及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專業(yè)技術職稱證書、證明工作經歷的材料等原件及復印件1份,按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和考試。
(三)體檢、考核
考試完畢后根據確定的辦法計算總成績,按成績得分1:1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修訂后)并按有關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
考核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辦法進行。
(四)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核均合格的人員,由招聘單位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由招聘單位按規(guī)定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xù)。
聘用人員列入事業(yè)編制管理,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guī)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應聘者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核中出現不合格者,由招聘單位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安排人員遞補。
四、紀律與監(jiān)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供應聘者查詢和社會監(jiān)督:
1、浙江省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網(http://www.zjfda.gov.cn,“政府信息公開/人事管理”)。
2、浙江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www.zjhrss.gov.cn,專題專欄/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一般僅在浙江省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網站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二)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下述監(jiān)管部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1、省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人事處):0571-88903330;
2、省人力社保廳(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處):0571-87056703。
(三)對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執(zhí)行。
五、咨詢
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招聘單位直接咨詢。
咨詢電話:0571-81061221(李老師)
附件:浙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報名表(一)
浙江省藥品化妝品審評中心
201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