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環(huán)境保護部部分在京直屬單位2015年面向國內外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如下:
一、招聘對象和報名條件
(一)招聘對象
2015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統(tǒng)招統(tǒng)分應屆畢業(yè)生,或經國家學歷學位認證部門認可的境外高校畢業(yè)生,其中境外高校畢業(yè)生需取得碩士及以上學位,且回國時間截至2015年10月31日不足2年。
非應屆畢業(yè)生、現(xiàn)役軍人、尚未解除法律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得報名。
(二)報名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備報考崗位所需要的學歷學位條件(以畢業(yè)時的學歷學位為準)。
5.具備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體條件;
6.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7.京外生源畢業(yè)生需符合北京市進京條件。
二、報名辦法
(一)招聘崗位
2015年環(huán)境保護部所屬10家在京直屬單位計劃統(tǒng)一招考應屆畢業(yè)生33名,招聘單位、具體崗位信息見《環(huán)境保護部在京直屬單位2015年統(tǒng)一招考應屆畢業(yè)生崗位信息表》(附后)。
(二)報名方式及步驟
1.提交報考申請
本次招聘采取網絡報名方式,報考人員可在2015年2月17日至3月12日期間,登錄環(huán)境保護部人才招聘網站(hrr.mep.gov.cn),注冊并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只能選擇本次招聘中一個崗位進行填報,不能選擇多個崗位。報考人員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不能使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
2.查詢資格審查結果
2015年3月10日起,報考人員可登錄環(huán)境保護部人才招聘網站查詢是否通過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報名期間尚未被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可以改報其他職位。
3. 網上打印準考證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可于2015年3月25日至3月27日期間,登錄環(huán)境保護部人才招聘網站打印準考證。
三、考試時間、地點和內容
考試包括綜合素質測試和面試。綜合素質測試擬于2015年3月28日(周六)舉行,考試地點設在北京。面試由各招聘單位組織,根據需要可進行專業(yè)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
(一)綜合素質測試
綜合素質測試試題分為“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兩部分。考試時限為150分鐘,滿分為100分。
綜合素質測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在準考證中通知。
(二)面試
綜合素質測試結束后,按崗位分別排序,即按照報考人員綜合素質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每個崗位招聘人數8倍的人員進入面試。招聘崗位綜合素質測試人數不足既定比例的,招錄單位可結合報考人員調劑意向,從其他報考崗位專業(yè)相近的考生中按成績由高到低擇優(yōu)調劑,北京生源崗位僅限北京生源調劑。若某崗位有考生主動放棄面試機會,則按該崗位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替補;如遇末位同分情況,一并進入面試。
參加綜合素質測試人員可于2015年4月中旬登錄環(huán)境保護部人才招聘網站查詢本人成績及是否進入面試。
四、考察體檢及公示錄用
參加面試的人員,按照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1:1比例確定進入考察人員名單,考察結束后,由招聘單位安排到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綜合考慮考試、考察和體檢情況,擇優(yōu)確定擬錄用人員,并在環(huán)境保護部人才招聘網站公示7天。公示結束后,簽訂聘用(勞動)合同,按國家規(guī)定辦理落戶等相關手續(xù)。
五、有關提示
請報考人員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資格,相應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如對招考崗位專業(yè)、學歷學位等資格條件信息需要咨詢時,可與招錄單位聯(lián)系。網上提交報名信息、打印準考證過程中如遇問題,可撥打技術支持電話(010-82205705)進行咨詢。
上述招考工作時間及事項如有調整,以環(huán)境保護部政府網站(www.mep.gov.cn)和人才招聘網站(hrr.mep.gov.cn)最新公告為準。
附件:
1、環(huán)境保護部在京直屬單位2015年統(tǒng)一招考應屆畢業(yè)生崗位信息表;
2、各招考單位聯(lián)系方式。
環(huán)境保護部行政體制與人事司
2015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