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社會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市精神文明辦、市文明工作局)招聘輔助服務雇用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輔助服務雇用人員,現(xiàn)公告如下:
一、招考人數(shù)
輔助服務雇用人員2名。
二、招考條件
(一)30周歲以下(即1985年3月1日以后出生),佛山市戶籍。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漢語言文學、新聞、法律、社工、公共管理等相關專業(yè)。
(三)綜合素質較好,品行端正,勤奮敬業(yè),身體健康,具有吃苦耐勞精神。
(四)具備良好的公文寫作、語言表達、人際溝通能力,電腦操作熟練,責任心強,具有機關工作經驗者優(yōu)先。
三、招考程序
(一)報名要求
1、報名時間:2015年4月1日-4月20日,上午9:00-11:30時,下午2:30-5:00時。
2、報名地點:佛山市社會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市精神文明辦、市文明工作局)綜合科,地址:佛山市禪城區(qū)嶺南大道北12號1號樓204室,聯(lián)系人:孫先生,電話:83218622。
3、報名要求:報名時請?zhí)峤弧斗鹕绞猩鐣ぷ魑瘑T會辦公室(市精神文明辦、市文明工作局)招聘輔助服務雇用人員報名表》(可在網上下載)及本人身份證、學位證、學歷證、戶口簿、已婚人員提供計生證等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近期正面免冠紅底小1寸彩照2張。
(二)考試事項
經我單位審核,對符合條件的報名者,統(tǒng)一進行筆試、面試。
1、筆試:《綜合行政能力測試》,考試時間接受市人事考評管理辦公室的統(tǒng)一安排,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2、面試:依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
3、面試結束后,按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合成總成績,總成績60分為合格。
(三)體檢和考核
依合格的總成績高低順序,等額確定體檢和考核人選。體檢和考核的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廣東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考核實施細則(試行)》執(zhí)行。確保雇用人員良好的政治素質和身體素質。體檢或考核不合格的,可在總成績合格的人員中依次替補。
四、管理和薪酬
雇用人員按照市有關文件要求管理,簽訂勞動合同,首次合同期為1年,試用期2個月,試用期間不能勝任工作的,解除勞動關系;合同期滿經考核稱職,薪酬按《佛山市直單位雇用人員工資標準及相關問題的意見》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首次雇用本科以上月薪2400元∕月,試用期薪酬按月薪的80%標準計發(fā);社保福利、醫(yī)療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附件:佛山社會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招聘輔助雇員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