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昆明高級技工學校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一、單位簡介
昆明高級技工學校(原昆明市技工學校)始建于1972年,是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管的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
學校在43年的辦學過程中,主要以機械加工、電工電子類專業(yè)為主,共培養(yǎng)了近2萬名合格的畢業(yè)生。學校被批準的辦學規(guī)模為在校生1600人,現(xiàn)有在冊在校學生3000余人。近5年來,畢業(yè)生的穩(wěn)定就業(yè)率均保持在98%以上。
學,F(xiàn)有三個校區(qū),分別是校本部(五華區(qū)學府路羊仙坡)、東校區(qū)(五華區(qū)小菜園)和轎子山校區(qū)(昆明倘甸)。學校占地面積155畝(截止2015年1月)、建筑面積6.8萬平方米(其中實訓場地建筑面積為2.6萬平方米),體育運動場地面積1.02萬平方米;固定資產8300萬余元。學校有教學儀器和實習實訓設備2500余臺(套),總值為4382萬余元。現(xiàn)有圖書10萬余冊(不含電子圖書),其中專業(yè)類圖書占60%以上。
學,F(xiàn)已成為集中等職業(yè)教育、職業(yè)培訓、職業(yè)技能鑒定、職業(yè)指導、職業(yè)介紹為一體的綜合培訓基地。2002年,學!皺C加工與數(shù)控技術”、“電工與電子技術”兩個專業(yè)分別被評定為云南省、昆明市中等職業(yè)學校的骨干專業(yè)。
二、招聘崗位名稱、人數(shù)、專業(yè)及資格條件
(一)應聘人員需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招聘崗位 |
類別 |
招聘 人數(shù) |
學歷 |
專業(yè) |
其他招聘條件 |
英語 專業(yè)教師 |
專 業(yè) 技 術 崗 位 |
1 |
本 科 及 以 上 |
英語專業(yè)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應往屆畢業(yè)生,年齡在28周歲以下,即1987年5月1日以后出生。 |
電氣 專業(yè)教師 |
1 |
電氣類相關專業(yè) | |||
汽車 專業(yè)教師 |
1 |
汽車類相關專業(yè) | |||
烹飪 專業(yè)教師 |
1 |
烹飪類相關專業(yè) | |||
藝術 專業(yè)教師 |
1 |
藝術類 相關專業(yè)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應往屆畢業(yè)生,年齡在35周歲以下,即1980年5月1日以后出生。 | ||
小 計 |
5 |
(三)招聘范圍、對象
面向全國公開招聘符合上述條件人員;事業(yè)單位在編在職人員不在本次招聘范圍內。
四、報名程序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
1.報名方式:本次考試報名全部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應聘人員須登陸云南人才網(www.ynhr.com)進行網上報名。聯(lián)系電話:0871-63648723。
2.網絡報名時間:2015年5月5日上午8:00-5月15日晚上23:59。
3.網絡報名流程
(1)登錄云南人才網——進入報名界面按報名系統(tǒng)提示填寫報名信息——上傳近期清晰的免冠電子照片——等待審核——審核通過后網上繳費。
(2)報考人員可根據(jù)所學專業(yè)和學歷,結合招聘崗位的具體要求進行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3)報考人員應對提交的報名信息負責,面試前將審核相關報考資格及材料原件;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考條件者,一經查實,取消應聘資格。
(二)繳費
報考人員在報名審核通過后,必須于2015年5月19日至20日完成網上繳費。由云南省人才市場按照省財政廳、省發(fā)改委(省物價局)、有關文件標準執(zhí)行,報名參加本次考試的考生每人須繳納報名費50元,用于考務工作。
(三)準考證打印
準考證由考生從網絡下載打印,打印時間為2015年5月27日至28日。
(四)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負責。每個招聘崗位擬聘人數(shù)與通過資格審查報名人數(shù)不低于1:3,達不到比例的取消該招聘崗位。
五、考試的方法、科目、范圍和時間、地點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的方式進行。
(一)筆試
1.考試方式:筆試采用閉卷方式。
2.考試范圍:教育學、心理學、應用文寫作、職業(yè)教育相關法律法規(guī)、近1年國際國內時事政治、現(xiàn)代教育技術知識、職業(yè)教育專業(yè)知識。
3.考試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二)面試
1.進入面試人選確定
根據(jù)筆試成績,按每個崗位擬聘人數(shù)與面試人選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如因特殊情況出現(xiàn)等額進入面試的,可正常進行面試,但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必須達到65分方可進入考核、體檢。
2.考試方式、內容
提問、說課、講課和專業(yè)實踐。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綜合素質及專業(yè)水平。
3.考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三)參加考試時注意事項
考生必須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
六、考試成績的計算方法、合格分數(shù)線、考核人選的確定
(一)筆試卷面總分100分,占考試總成績的50%;考試成績將在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考生可申請查分。
(二)面試總分100分,占考試總成績的50%。
(三)考試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總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為65分?荚嚳偝煽儗⒃诶ッ魇腥肆Y源和社會保障網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考生可申請查分
(四)經公示無異議的,依據(jù)考試成績,在合格分數(shù)線上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參加考核和體檢人選。
七、考核、體檢
(一)考核及體檢由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組織實施?己藘热葜饕ǎ簯溉藛T的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工作實績和學習情況等,體檢標準及項目可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相關規(guī)定并結合崗位特點確定。
(二)在考核或體檢中不合格的人員,由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取消擬聘用資格,并書面告知理由,因此產生的空缺可從本崗位在合格分數(shù)線上的應聘人員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八、聘用
(一)根據(jù)考核、體檢情況確定擬聘人員,在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二)公示無異議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九、招聘紀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并接受上級有關部門和社會的監(jiān)督。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昆明市紀委第三紀工委負責受理群眾的舉報,并按管理權限及時處理。
(二)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應聘資格,兩年內不得參加機關事業(yè)單位錄、聘用考試,已受聘的人員解除聘用合同: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得應聘資格的;
2.在考試、考核和體檢過程中作弊的;
3.其他違反公開招聘有關規(guī)定的行為。
(三)聘用單位負責人及招聘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應回避。
十、其他事項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自動放棄,相應崗位由達到考核、體檢條件的應聘人員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
1.擬聘人員自愿放棄聘用的(提交本人親筆簽名的書面情況說明);
2.公示期滿10個工作日內,聯(lián)系不上擬聘人員本人的。
(二)未盡事宜按照《昆明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試行)》(昆政辦〔2008〕80號)文件及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三)本簡章由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處負責解釋。聯(lián)系電話:0871-63352278
十一、監(jiān)督電話
昆明市紀委第三紀工委(監(jiān)察分局):0871-63131706。
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71-63352268
昆明高級技工學校
2015年4月23日
昆明高級技工學校
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報名登記
報考崗位: 編號:
姓 名 |
性 別 |
出 生 年 月 |
像
片 | ||||||||
籍 貫 |
民 族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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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yè)學校及 所學專業(y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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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yè)證 編 號 |
學 歷 |
學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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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詳細地址 |
聯(lián)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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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口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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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碼 |
通訊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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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獎 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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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語 水平 |
計算機 水 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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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家 庭 成 員 | |||||||||||
姓名 |
工作單位(職務) |
關系 | |||||||||
個 人 簡 歷 | |||||||||||
起止時間 |
畢業(yè)學校 |
任職情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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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高級技工學校
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考誠信承諾書
我已仔細閱讀昆明高級技工學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公告,清楚并理解其內容。在此我鄭重承諾:
一、自覺遵守《昆明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試行)》有關規(guī)定。遵守考試紀律,服從考試安排,不舞弊或協(xié)助他人舞弊。
二、真實、準確地提供本人個人信息、證明資料、證件等相關材料;同時準確填寫及核對有效的手機號碼、聯(lián)系電話、通訊地址等聯(lián)系方式,并保證在報考期間聯(lián)系暢通。
三、不弄虛作假。不偽造、不使用假證明、假證書。
四、如被確定為招聘對象,本人負責協(xié)調辦理招聘錄用手續(xù)的相關工作。
五、確定為昆明高級技工學校正式工作人員,服從管理,服從學校的工作安排,遵守學校規(guī)章制度。
對違反以上承諾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擔相應責任。
報考人本人簽名:
本人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附:對違反有關規(guī)定已報名參加考試人員的相關處理措施
1.未真實、準確地提供個人信息、證明資料、證件等相關材料或未準確提供有效的手機號碼、聯(lián)系電話、通訊地址,造成信息無法傳遞的,由報名人員自行承擔可能的無法知曉筆試成績、無法進行面試、體檢、考核或錄用等的相關后果。
2.對個人信息弄虛作假,或偽造、變造、使用假證明、假證書的,可采取以下措施:
(1)視情節(jié)輕重,對違規(guī)人員分別予以取消本次考試或選調資格并登記為考試作弊人員、建議原單位予以處分。
(2)涉及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行為,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3.未在報名表中設置但已公示的相關規(guī)定,考生若明知自身達不到條件卻執(zhí)意報名,經查實本人達不到規(guī)定的,按填報虛假信息處理。
承諾人(報名)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