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流域管理局是水利部派駐太湖流域及東南諸河流域管理機構。太湖流域管理局太湖流域水土保持監(jiān)測中心站為太湖流域管理局直屬正處級事業(yè)單位,主要負責太湖流域及東南諸河重點地區(qū)水土保持動態(tài)監(jiān)測,開展流域水土保持監(jiān)測、水資源管理等技術咨詢和技術服務工作。根據工作需要和事業(yè)單位人員招聘工作有關規(guī)定要求,太湖流域管理局太湖流域水土保持監(jiān)測中心站2015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剩瀼亍肮_、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采取面試、考察錄用的方法,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二、招聘計劃和應聘資格條件
(一)招聘計劃
太湖流域水土保持監(jiān)測中心站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名,招聘職位要求詳見下表。
如因應聘人員條件等因素不能錄用的,招聘崗位可以空缺。
(二)應聘資格條件
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備擬聘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5、身體健康;
6、擬聘崗位所需要的其它條件。
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受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不得應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5年7月20日至8月23日。
2、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郵件報名兩種方式。
現場報名:到現場報名的應聘者可在工作時間內到招聘單位報名。
郵件報名:通過網絡報名的應聘者可登陸太湖網(網址:www.tba.gov.cn)下載《太湖流域水土保持監(jiān)測中心站2015年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按要求填寫后,發(fā)送到相關聯(lián)系人的電子郵箱。通過電子郵件報名的應聘者必須于報名截止日前通過電話或傳真方式辦理確認手續(xù)。
3、報名要求:
應聘者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崗位及要求報考。
通過現場報名的應聘者,請攜帶以下證件:
應屆畢業(yè)生:1、本人身份證、學生證;2、所在學校蓋章的報名推薦表1份,并粘貼1寸彩色照片;3、《太湖流域水土保持監(jiān)測中心站2015年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可從網站下載打印)1份,并粘貼1寸彩色照片;4、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張;5、其他報考職位所要求的證明材料。
社會在職人員:1、本人身份證、工作證;2、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3、《太湖流域水土保持監(jiān)測中心站2015年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可從網站下載打印)1份,并粘貼1寸彩色照片;4、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5、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張;6、其他報考職位所要求的證明材料。
通過郵件報名的應聘者,在參加考試前兩天請攜帶上述證件到招聘單位進行資格確認,并在《太湖流域水土保持監(jiān)測中心站2015年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上簽字。
報名時應聘者提供的報考證件必須真實完整,資格審查工作將貫穿公開招聘的全過程,如發(fā)現弄虛作假者,將隨時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者本人承擔。
(二)面試
公開招聘采取面試、考察相結合的方式。按照招聘崗位職位要求,測試應聘人員相關專業(yè)知識和綜合素質。
面試時間:2015年8月29日。
(三)體檢
面試工作結束后,按照招聘人數1:2比例確定參加體檢的人員名單。體檢由招聘單位統(tǒng)一組織進行。體檢項目、標準參照人事部、衛(wèi)生部《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體檢時間:2015年8月30日。
(四)考察
體檢合格的,招聘單位按照應聘人員面試成績順序,組織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考察時間:2015年9月20日之前。
(五)聘用
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太湖局網上公示7天。經公示合格的人員,按規(guī)定辦理有關聘用手續(xù)。
受聘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
1、應聘者參加面試的交通費、食宿費用自理。體檢費用由招聘單位統(tǒng)一支付。
2、在公開招聘人員的工作中,如出現工作人員中有與應聘人員是親屬的關系的,按有關規(guī)定,實行回避制度。
3、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
4、嚴格招聘紀律,按照人事考試違規(guī)違紀行為處理的有關規(guī)定,對違反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取消面試、體檢及考察資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對違反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調離工作崗位或者給予行政處分。
五、聯(lián)系人
聯(lián) 系 人:張老師 聯(lián)系電話:15800752468 021-25101392
地 址:上海市虹口區(qū)紀念路486號榮振大廈1009室 郵編:200434
電子郵箱:zhangyugang@tba.gov.cn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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