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青少年貴州活動營地位于貴陽市南郊素有“高原明珠”之稱的旅游風景區(qū)花溪境內,占地面積110余畝,有營舍2幢(114間標準間),輔有影劇院、多功能廳、松濤風情廣場、戶外拓展訓練場等文化、體育、休閑娛樂服務設施,與貴州大學、青巖古鎮(zhèn)、花溪公園、天河潭風景區(qū)、鎮(zhèn)山民族文化村等國情教育基地和風景名勝比鄰。營地隸屬于團省委的正縣級差額事業(yè)單位,內設機構有青少年社會教育部、藝術宮、學員管理科、會務部、膳食科、辦公室、財務科、接待科、物業(yè)管理科和保衛(wèi)科。營地始終堅持“三個服務”宗旨:服務青少年社會教育、服務共青團事業(yè)、服務社會經濟發(fā)展。2003年貴州營地被全國少工委授予“手拉手地球村”;2004年被團中央、文化部授予“全國先進青少年宮”;2007年被中國青少年宮協(xié)會授予中國社會教育的最高獎項“銀杏獎”最佳團隊獎;2009年被貴州省委授予:全省“五好”基層黨組織稱號;2011年,榮獲貴州省中小學生“祖國好•家鄉(xiāng)美”主題系列活動優(yōu)秀組織獎;2014年,貴州營地被中國青少年宮協(xié)會授予:全國青少年“紅領巾”示范營地,同年,貴州營地被省教育廳確立為貴州省青少年活動場所省級“龍頭”營地。
根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令第6號)和《貴州省事業(yè)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黔人發(fā)〔2006〕4號)精神,結合實際,經團省委、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同意,特制定本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方案。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按需設崗、按崗招聘的原則;
(二)堅持德才兼?zhèn)、任人唯賢的原則;
(三)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二、招聘對象及人數
根據工作需要,公開招聘工作人員7名,其中,管理人員1名,專業(yè)技術人員6名。
具體招聘崗位及要求見《全國青少年貴州活動營地2015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要求一覽表》(附件一)。
三、招聘條件
報名參加公開招聘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
2、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安心應聘崗位工作,有較強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
4、具有勝任應聘崗位需要的相關專業(yè)知識和工作能力。
5、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碩士研究生年齡放寬到40周歲,具有博士學位或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的年齡放寬到45周歲。
6、身體健康,符合應聘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符合應聘崗位要求的其它具體資格和條件。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地點和方式:
網上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報考人員登錄“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網址:www.gzpta.gov.cn)
(1)提交報名申請。報考人員于2015年8月13日9:00——8月17日17:00登錄“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提交報名申請,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片(jpg格式,30KB以下)。每位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根據所報考要求,填寫《報名表》。報名申請被接受后,系統(tǒng)向報考者反饋一個報名序號。報名序號為報考者查詢報考資格審查結果、報名確認、下載打印準考證和成績查詢等事項的重要依據,請妥善保管。
(2)網上資格初審。2015年8月13日9:00—— 8月18日17:00,全國青少年貴州活動營地人事部對照《招考方案》和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在一個工作日內完成對報名人員的資格初審,經初審合格的予以確認。對符合網上報名的,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因資格審查不嚴導致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進入考試環(huán)節(jié)的,該報考人員的考試成績作無效處理。報考人員可于2015年8月13日9:00——8月18日17:00登錄“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查詢是否通過報名資格初審。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不得再報考其他職位。
(3)報名確認及繳費。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應于2015年8月13日9:00——8月19日24:00期間登錄“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進行報名確認,并按每人90元繳納報名費。未按期確認及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4)網上打印準考證。報名確認并繳費成功后,報考人員應于2015年9月8日9:00——9月11日17:00期間登錄“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考試院0851-86831833、86810676
全國青少年貴州活動營地報考咨詢電:0851-83872577、88354807
團省委網上報考監(jiān)督電話:0851-85521572
2.報名要求:每位應聘人員只能應聘一個崗位,單個崗位的報名人數與該崗位計劃招聘人數達不到3:1比例的,經請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同意后,該崗位招聘計劃減少或取消。
原則上要求本人親自報名和填寫相關信息,信息填寫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如因特殊情況請他人代為填寫報名信息的,視為應聘人員本人填寫,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相關責任。
(二)考試
考試由團省委組織實施。
1、筆試
考試形式:閉卷考試(無指定用書),滿分150分,折合成百分制后計入總成績。
考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
考試時間:2015年9月13日上午9:00——11:30
考試地點:見準考證(考試時必須帶身份證原件及準考證)
筆試成績將在貴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發(fā)布,考生可以根據網上信息查詢成績。
2、資格復審
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單個職位招聘計劃數與該職位參加資格復審人員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對象。同一職位應聘人員筆試成績末位并列的,同時進入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人員方可進入面試。
資格復審材料:
(1)個人簡歷及自薦信;
(2)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身份證明)、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但在辦理聘用審批手續(xù)時,必須按要求提供相應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3)具有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應聘人員,須分別提供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聘任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張;
(5)在職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名的證明, 其中,中小學及幼兒園在職在編人員須經當地縣級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醫(yī)療衛(wèi)生系統(tǒng)在職在編人員須經當地縣級以上衛(wèi)生行政主管部門同意;
(6)應聘崗位所需的其他相關材料按備注要求提供。
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如在招聘過程中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有違紀違規(guī)、材料不齊、提供虛假信息或應聘人員條件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等情況的,隨時取消應聘資格。
3、面試
資格復審結束后,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面試。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在貴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gz.hrss.gov.cn)上公布。
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按報考崗位分A類和B類。
A類:報考聲樂、舞蹈、藝術設計(美術方向)、器樂(鋼琴方向)、會計、社會教育(社會體育方向)等崗位的人員,主要考察專業(yè)知識、專業(yè)技能(包括臨場表演(演奏)、命題創(chuàng)作、現場試教、編導、儀表舉止等內容);
B類:報考接待管理崗位的人員,主要考察綜合分析能力、活動策劃能力、語言文字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儀表舉止等內容。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結束后,同一崗位應聘人員總成績末位并列的,面試成績高的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未參加面試的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的資格。
面試成績在貴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gz.hrss.gov.cn)上公示。
3、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100分,聲樂、舞蹈、藝術設計(美術方向)、器樂(鋼琴方向)、會計、社會教育(社會體育方向)等六個崗位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占30% ,面試成績占70% 計算,接待管理崗位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占50% ,面試成績占50% 計算。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總成績在貴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gz.hrss.gov.cn)上公示。
(三)體檢
面試結束后,根據應聘人員總成績由高到低按單個崗位招聘計劃人數與該崗位參加體檢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因參加體檢人員體檢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額的,空缺崗位不予遞補。
體檢在縣級及以上醫(y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體檢標準參照貴州省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準執(zhí)行。體檢的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四)考察
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對其進行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時還須進一步核實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應聘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在考察中發(fā)現下列情況之一者,考察不合格,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定后,取消其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的資格,空缺崗位不予遞補: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員;
2、定向到具體行業(yè)或單位的應屆畢業(yè)生;
3、在讀的非2015年應屆大中專及以上畢業(yè)生;
4、現役軍人;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yǎng)的人員;
6、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7、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或近三年在機關、事業(yè)單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的人員;
8、截止2015年9月30日未能提交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的人員;
9、不符合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或條件的人員;
10、在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11、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人員。
(五)公示招聘結果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合格的應聘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在貴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gz.hrss.gov.cn)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七天,接受社會監(jiān)督。
公示期間查實有嚴重問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進行遞補工作。
(六)辦理聘用手續(xù)
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按規(guī)定辦理審批及聘用手續(xù)。
被聘用人員應在規(guī)定時間到招聘單位報到。拒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五、有關說明
(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在團省委的統(tǒng)一領導下,成立營地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二)團省委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參與公開招聘工作,加強對公開招聘工作的監(jiān)督;應聘人員和相關工作人員應自覺遵守回避制度,確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現違紀違規(guī)情況,一經發(fā)現,將嚴肅處理。
(三)聯系電話:0851-83872577
監(jiān)督電話:0851-85521572
六、未定事宜,由團省委商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研究確定。
本方案由團省委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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