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輔助服務雇用人員,現(xiàn)公告如下:
一、招考人數(shù)
輔助服務雇用人員1名。
二、報考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guī)。
(二)愿意履行政府輔助服務雇員的職責和義務。
(三)30周歲以下(即: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佛山市戶籍。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漢語言文學、新聞、法律、公共管理、工商管理等相關專業(yè)。
(五)身體健康,綜合素質較好,品行端正,勤奮敬業(yè),具有吃苦耐勞精神。
(六)具備良好的公文寫作、語言表達、人際溝通能力,電腦操作熟練,責任心強,具有機關工作經(jīng)驗者優(yōu)先。
三、招考程序
(一)報名要求
1、報名時間:2015年8月21日-9月11日,上午9:00-11:30時,下午2:30-5:00時。
2、報名地點:中共佛山市委臺灣工作辦公室(佛山市人民政府臺灣事務局)秘書科,地址:佛山市禪城區(qū)市東下路18號民主大樓三樓301,聯(lián)系人:高先生、林小姐,電話:83129499、83366120。
3、報名要求:報名時請?zhí)峤弧吨泄卜鹕绞形_灣工作辦公室(佛山市人民政府臺灣事務局)招聘輔助服務雇用人員報名表》及本人身份證、學位證、學歷證、戶口簿、已婚人員提供計生證等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近期正面免冠紅底1寸彩照2張。
(二)考試事項
經(jīng)我單位審核,對符合條件的報名者,統(tǒng)一進行筆試、面試。
1、筆試:《綜合行政能力測試》,考試時間接受市人事考評管理辦公室的統(tǒng)一安排,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2、面試:依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
3、面試結束后,按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合成總成績,總成績60分為合格。
(三)體檢和考核
依合格的總成績高低順序,等額確定體檢和考核人選。體檢和考核的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廣東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考核實施細則(試行)》執(zhí)行。確保雇用人員良好的政治素質和身體素質。體檢或考核不合格的,可在總成績合格的人員中依次替補。
四、管理和薪酬
雇用人員按照市有關文件要求管理,簽訂勞動合同,首次合同期為1年,試用期2個月,試用期間不能勝任工作的,解除勞動關系;合同期滿經(jīng)考核稱職,薪酬按《佛山市直單位雇用人員工資標準及相關問題的意見》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試用期薪酬按月薪的80%標準計發(fā)。
五、其他事項
1、報名人數(shù)不足1:3比例的不開考。
2、考生提供的報考材料失實的取消考試資格。
3、曾因違法犯罪被判刑、犯有嚴重錯誤,受過黨紀、政紀處分以及正在接收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不予接受報名和聘用。聘用期間被查出有違法犯罪被判過刑、犯有嚴重錯誤,受過黨紀、政紀處分以及正在接收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可解除聘用關系。
201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