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州委辦、州政府辦《關于黔西南州州級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調配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州委辦字[2014]8號)文件精神,按照州編辦下達的增人計劃,經研究,2015年州委政研室(州發(fā)展研究中心辦公室)《黔西南工作》編輯部面向全州公開考調工作人員1名,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為確?颊{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原則及程序
考調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采取公開考試、面試,公開監(jiān)督和嚴格考核的辦法,按照制定考調計劃、發(fā)布考調公告、組織報名及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政審、確定考調人員、公示考調結果、辦理調動的程序進行。
二、考調計劃及職位
1、考調計劃:《黔西南工作》編輯部采編人員1名。
2、考調職位:詳見《中共黔西南州委政策研究室(州發(fā)展研究中心辦公室)2015年新增事業(yè)人員公開考調職位一覽表》(附件1)。
三、考調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考調范圍
黔西南州在職在編黨政機關、財政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工勤人員除外)。依據有關規(guī)定需要回避的,不參加本次公開考調。
(二)考調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強,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年齡在18周歲及以上(1997年10月31日及以前出生)、40周歲及以下(1975年10月3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2年以上縣市以下基層工作經歷。
4、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的,放寬到大學?。
5、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6、主動放棄公務員身份。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考調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或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
2、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
3、受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紀處分期未滿的。
4、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四)加分情況
1、加分條件
本次考調中符合下列條件的考生,享受相應加分:
(1)獲表彰加分:獲中央、國務院表彰每次加5分,獲國家部辦委局表彰每次加4分;獲省委、省政府表彰每次加4分,獲省直部門表彰每次加3分;獲州委、州政府表彰每次加3分。
(2)在州級以上報刊發(fā)表理論文章、調研報告等(憑報刊原件),中央級每篇加3分, 省級每篇加2分,州級每篇加1分,同一篇文章在不同媒體刊發(fā)的,以最高級別媒體記分(不重復記分),與他人合作的,按作者人數平均計算,最高10分封頂。
(3)獲獎作品(憑獲獎證書),獲國家級一、二、三等獎的每篇分別加5分、4分、3分,獲省級一、二、三等獎的每篇分別加4分、3分、2分,獲州級一、二、三等獎的每篇分別加3分、2分、1分,同一篇作品獲多個獎項的以最高獎項記分(不重復記分), 與他人合作的,按作者人數平均計算,最高10分封頂。
(4)撰寫的綜合性材料(憑擬文處理簽原件),獲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批示的加5分,省委省政府副職領導批示的加4分,獲州委州政府主要領導批示的加3分,獲州委州政府副職批示的加2分。同一篇材料獲多級批示的以最高級別記分(不重復記分), 與他人合作的,按作者人數平均計算,最高10分封頂。
(5)參加州級以上重大課題研究(提交課題申報表和編寫方案),獲省級評審一、二、三等獎的每篇分別加4分、3分、2分,獲州級評審一、二、三等獎的每篇分別加3分、2分、1分(提交評審通報文件原件)。同一篇作品獲多個獎項的以最高獎項記分(不重復記分),最高10分封頂。
同時符合以上幾項加分條件的,累計加分,加分計入筆試折算前成績。
2、加分確認
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考生,須填寫《中共黔西南州委政策研究室(州發(fā)展研究中心辦公室)2015 年公開考調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加分審核表》(附件3,以下簡稱《加分審核表》),并按要求提供加分所需的相關證明材料,進行現場審查,由考調單位報名審核人員審核簽字。對未按要求填寫和提交《加分審核表》以及未按規(guī)定要求提供相應證明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加分資格,不予加分。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1、發(fā)布公告。本考調方案將在黔西南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qxnrsj.gov.cn)和黔西南州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群•州委政研室(州發(fā)展研究中心辦公室)網站(http://www.qxn.gov.
cn/Orgs/zwzys.html)上同時發(fā)布。
2、報名時間:2015年11月8至11月19日(節(jié)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3、報名地點:州委政研室(州發(fā)展研究中心辦公室)綜合科(興義市沙井街22號,州政府一樓),聯系電話:0859-3223906,聯系人:李瓊艷。
4、報名辦法。報名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照5張,同時提交由報考人所在單位和當地組織人社部門簽署同意報考證明,并加蓋公章的報名表。委托他人報名,視同報考人員本人填寫,出現報名信息錯誤或在筆試、面試時提交的證件不一致而影響考試和聘用等環(huán)節(jié)的,責任自負。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進入下一個環(huán)節(jié)的資格。
5、職位的報名人數與計劃考調人數達不到3:1比例的,該職位考調計劃取消。
6、筆試準考證發(fā)放時間:2015年11月21日(上午8:30
-11:30,下午2:30-5:30),考生憑有效居民身份證和報名憑證到州委政研室(州發(fā)展研究中心辦公室)綜合科領取。
五、考試
(一)筆試
1、筆試由州委政研室(州發(fā)展研究中心辦公室)2015 年公開考調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統一命題、制卷、閱卷,按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筆試為閉卷考試,總分為100分。
2、筆試內容: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公文寫作。
3、筆試時間:在州委組織部的指導下,2015年11月30日前完成筆試工作。
4、筆試地點:見筆試準考證?忌仨毻瑫r持有效《居民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和《準考證》原件才能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5、筆試成績及面試人員名單在黔西南州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群•州委政研室(州發(fā)展研究中心辦公室)網站(http://www.qxn.gov.
cn/Orgs/zwzys.html)上同時發(fā)布。
(二)面試
根據考調職位,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3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如出現進入面試人員末位考生筆試成績并列的,同時參加面試,面試總分100分。
1、面試準考證發(fā)放時間:另行通知。
2、面試準考證發(fā)放地點:州委政研室(州發(fā)展研究中心辦公室)綜合科。
3、面試時間、地點:見《面試準考證》。
4、面試成績在黔西南州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群•州委政研室(州發(fā)展研究中心辦公室)網站(http://www.qxn.gov.cn/Orgs/zwzys.html)上同時發(fā)布。
(三)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六、體檢
(一)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二)體檢集中地點:另行通知。
(三)參加體檢的人員,根據報考人員總成績由高到低按本職位計劃招聘數1:2的比例確定。如報考人員總成績出現末位并列的,以筆試成績高者列為體檢對象。
(四)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費用考生自理。
七、考察政審
(一)體檢合格者,根據考調所需人數從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確定考察政審對象。
(二)由州委政研室(州發(fā)展研究中心辦公室)考調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
(三)考察政審合格人數達不到考調所需人數時,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列為體檢、考察政審對象。
(四)在考察中發(fā)現有不符合報考條件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其他不予調動情形的視為不合格,取消擬調動資格。
八、公示和聘用審批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政審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調動對象,由州委政研室(州發(fā)展研究中心辦公室)在黔西南州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群•州委政研室(州發(fā)展研究中心辦公室)網站(http://www.qxn.gov.cn/Orgs/zwzys.html)和州委政研室公示欄進行為期五天的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州委政研室(州發(fā)展研究中心辦公室)報州委組織部審批,辦理調動手續(xù)。
九、加強組織保障
為扎實抓好本次公開考調事業(yè)單位人員工作,中共黔西南州委政策研究室(州發(fā)展研究中心辦公室)2015 年公開考調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其人員組成如下:
組 長:劉 靈 州委政研室(州發(fā)展研究中心辦公室)副主任、州全面小康辦副主任
副組長:魏平勝 州委改革辦常務副主任
劉凡松 州紀委第一紀工委書記、州委辦公室紀檢組組長
王沾云 州委政研室(州發(fā)展研究中心辦公室)副主任
成 員:蔣開云 州委政研室綜合科科長
錢建強 州委政研室調研三科科長
韋安健 州委政研室《黔西南工作》編輯部副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綜合科,蔣開云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錢建強、韋安健、劉娟、李瓊艷四位同志為成員。辦公室主要負責公開考調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全面工作。
十、紀律監(jiān)督
(一)參加公開考調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組織人事部門或所在單位,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者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泄露試題和其他公開考調秘密信息的;
2、偽造考試成績或者其他有關資料的;
3、協助報考者考試作弊的;
4、違反考察紀律的;
5、因工作失職,影響公開考調工作正常進行的;
6、違反公開考調工作紀律的其他行為。
(二)對違反公開考調紀律的報考者,視情節(jié)輕重予以批評教育、取消公開考調資格或者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一、未盡事宜由州委政研室(州發(fā)展研究中心辦公室)考調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咨詢地點:貴州省興義市沙井街22號州委大院,州委政研室(州發(fā)展研究中心辦公室)綜合科,咨詢電話: 0859-3223906。
監(jiān)督電話:13508599346 (劉凡松 州紀委第一紀工委書記、州委辦公室紀檢組組長)
2015年州委政研室(州發(fā)展研究中心辦公室)新增事業(yè)人員公開考調職位一覽表.zip
2015年州委政研室(州發(fā)展研究中心辦公室)事業(yè)人員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報名表.zip
2015年中共黔西南州委政策研究室(州發(fā)展研究中心辦公)考調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加分審核表.zip
中共黔西南州委政策研究室
黔西南州發(fā)展研究中心辦公室
2015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