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戲劇學院工作人員公開招聘公告
上海戲劇學院創(chuàng)建于1945年,是中國最重要的高等藝術院校之一。現因工作需要,結合學院編制和崗位設置要求,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政策要求,貫徹“公開招聘、全面考核、平等競爭、擇優(yōu)錄用”的原則,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
一、招聘崗位及職數詳見學校招聘系統(tǒng)http://zp.sta.edu.cn/zpsys
二、招聘崗位說明及招聘對象條件
(一)招聘崗位說明
1、專任教師:從事教學與科研工作。
2、管理崗位:承擔學校各類行政工作。
3、其他專業(yè)技術人員:從事學校各項教學輔助工作。
(二)招聘崗位基本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人員的整體素質須符合學校的定位與戰(zhàn)略發(fā)展要求;
3、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yè)、資格、技能等條件;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三、招聘辦法
1、報名
應聘人員可登錄上海戲劇學院招聘系統(tǒng)http://zp.sta.edu.cn/zpsys,在網上完成個人注冊后,可直接選擇崗位應聘。報名截止時間:第一批崗位截止時間為2016年3月18日,其他各崗位請隨時關注招聘系統(tǒng)公告。
2、資格審查
人事處對應聘人員的信息進行篩選和資格審查,經審核后的應聘人員信息遞交用人部門。
3、考核
用人部門組織應聘人員的初試,初試內容為招聘崗位所必需的專業(yè)知識、業(yè)務能力和工作技能,初試內容與方式根據專業(yè)及崗位特點確定;人事處對通過部門初試的擬聘人員進行資格復查后,提交校教職工招聘綜合小組對其進行綜合考核。
4、體檢
通過綜合面試的人員,到本市二級甲等以上醫(yī)療機構進行體檢。
5、擬聘人員的確定和公示
根據考試、綜合面試、體檢等結果,經校領導研究決定,確定擬聘人員名單。名單在二十一世紀人才網和校內網公示,公示期一般為七天,公示無異議后報上級主管部門上海市教委審核通過后,再報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備案。
四、相關待遇和其他事項
上述人員一經錄用,其工資、獎金、福利和社會保險等按照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五、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電話:021-62485521
聯(lián)系人:李老師
上海戲劇學院招聘系統(tǒng)http://zp.sta.edu.cn/zps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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