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擬在全校范圍內公開招聘光電材料與技術國家重點實驗室管理人員1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圍
面向本,F(xiàn)有事業(yè)編制人員公開招聘。
二、招聘崗位
光電材料與技術國家重點實驗室管理人員 1名。
三、招聘條件和要求
(一)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遵紀守法,有良好的思想素質和良好的職業(yè)操守,具有全局意識,善于團結同志。
(二)具有強烈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愛崗敬業(yè),工作踏實,廉潔勤政,樂于奉獻,服務意識強,辦事效率高,能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三)具有履行職責需要的理論水平和專業(yè)知識,有良好的文字與口頭表達能力和較好的溝通協(xié)調能力,具有較強的政策理解能力和計算機操作應用能力。
(四)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身心健康。
(五)應聘人員在錄用后,第一個受聘期內原則上不能應聘另一新的崗位,因工作需要調整受聘人的工作崗位或組織推薦應聘高一級職位的除外。
四、招聘程序和時間安排
(一)受理報名:應聘者請將個人簡歷、《中山大學公開招聘人員自薦(推薦)表》(請點擊下載)、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明等相關證書復印件及近期的主要工作業(yè)績等相關材料寄(送)至廣州市新港西路135號中山大學西北區(qū)558號光電材料與技術國家重點實驗室激光樓111辦公室,電子版應聘材料請發(fā)至oemtb@mail.sysu.edu.cn。有關應聘材料代為保密,恕不退還。
報名時間:2016年8月23日至2016年8月29日。
(二)資格審查。
(三)面試。
(四)組織考察。
(五)確定人選,按程序報批。
(六)聘任。
五、聘后管理
對新聘用的干部實行聘任制,試用期半年。試用期間享受同職級待遇。凡經確認的,聘期四年(含試用期)。
六、其他說明
若應聘人員不符合招聘崗位需求,招聘單位可不確定人選,并可申請該崗位再次招聘。
聯(lián)系地址:廣州市新港西路135號中山大學西北區(qū)558號激光樓111辦公室
聯(lián) 系 人:馮老師
聯(lián)系電話:84112292
e-mail:oemtb@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學人力資源管理處
2016年8月23日